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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枪口瞄准自己第一枪开出的洞,再开第二枪。然后再把枪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枪。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洞都是极近距离的射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枪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套的洞,和身体的洞错开了。”

    前刑警和我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入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所以我们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洞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说话:“洞错开了……”他又重复一次。

    于是洁继续说:“对,所以为了让外套、衬衫、内衣、还有身体,都有一致贯穿的洞,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只能和第一枪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洞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难道子弹并没有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血染红了,内衣也是。”

    “衬衫和内衣,和开在身体上的洞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洞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一个洞,就表示外套的洞和下面的洞错开了。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在外套的洞的位置再开一个洞。”

    “这样啊!”老人大声地说。

    “外套、衬衫、内衣。身体,都要有一贯的洞,这么一来,外套的洞就有了意义。为了准确得在外套的洞重复再开一枪,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会留下另一个贯穿了衬衫、内衣。身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没有这样的孔,因此他必须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开一枪,所以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是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开了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吟着,害我又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射入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洞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开在外套上的洞,只要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从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方式。血迹印染的方式,或许就能发现射入角度的不同。因此,为了慎重起见,两枪都用相同的角度射入。”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认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医生你说的一样,才会开了两个弹孔。我终于了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谢谢,拉莫斯先生。但这不过是入口而已,从这里引导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嘛?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我已经老了,实在跟不上医生你的头脑。”

    “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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