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起案件不是在纽约发生的,所以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都发生在二〇〇三年的夏天,前后仅隔两个月。前一起的受害者是个十四岁男孩,被发现时他全身赤裸,双手和脚踩处都有绑痕,案发现场没有找到勒死他的绳索。他生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正统家庭,尸体被丟弃在一家豪华汽车专卖店附近。案子至今未破,连嫌疑人都没有。”
马里诺问:“二〇〇三年夏天奥斯卡在哪儿?”
“和现在完全一样。没有固定职业,有些零星收入,住在和现在同样的公寓里,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这意味着当时的他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我没看出其中的关联。那个孩子怎么了?吃了迷幻药以后上了陌生人的车吗?听起来像是这么回事。你有什么理由认为奥斯卡·贝恩强暴了一个十多岁的男孩?”
“杀人和强奸罪行浮出水面之前,有人注意过罪犯先前的行为吗?我觉得这起案件的凶手很可能就是奥斯卡。正如我先前说的那样,他有车,手头的钱足够他到处转转,时间更是用不完。另外,他的身体非常强壮。我们得对他留个心眼。”
“另一个案子是怎么回事?受害者也是十几岁的男孩吗?”
“是个女人。”
“告诉我她是谁,奥斯卡有什么理由要杀她。”马里诺说。
“哎呀。”莫拉莱斯大声打了个哈欠,“我重新阅读了一下书面资料,换了个次序。其实她是第一个受害者,然后才是那个男孩。这姑娘非常漂亮,才满二十一岁,刚从北卡罗来纳乡下搬到巴尔的摩。她没能在电台找到工作,转而想投身到电视界,所以参加了许多选秀活动,好得到出人头地的机会。因此她是非常容易被骗的那类角色。她同样全身赤裸,两手被绑,现场没有找到那条致死的绳索。尸体是在港口附近的一个大垃圾桶里找到的。”
马里诺问:“检验过两起案件中的DNA没有?”
“没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性侵犯的迹象,尸体上也没有采集到精液。”
“我希望看到这几起案件之间明显的关联点,”马里诺说,“凶杀案跟毒品扯上关系并不新鲜,至于受害者被捆绑、勒死,最后尸体遭弃,更是司空见惯。”
“特莉·布里奇斯的左脚踝上戴着根细细的金链子。没人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奇怪的是,她身上别的地方什么首饰都没有。我把金脚链给奥斯卡看过,他说,他没见过。”
“所以呢?”
“另外两起案件有个共同点,除了左脚踝上的金脚链以外,尸身上没有其他首饰。它们应该代表着相同的含义,对吗?有点像脚镣?是不是意味着‘你是我的爱奴’?它很可能是凶手留下的记号,奥斯卡留下的记号。我已经把这几起案件的卷宗放在了一起,把其中的线索进行了整合,期望能找到更多有用的信息。我会放些风声给案子的调查人,包括过去跟在你屁股后面的那些人。”
“你指的是谁?”马里诺的心情比刚才更糟了,他的脑子一团乱,不知道莫拉莱斯到底在说什么。
“我说的是本顿·韦斯利,那个年轻上进的助理警员。如果传言没错的话,他正巧和你喜欢的那个人搞呢。今天早些时候,你没有经过我的允许‘碰巧’出现在了犯罪现场。你一定在那里的手提电脑上看到什么了吧,那篇文章肯定会对她打击不小。”
“我不需要你的允许,你又不是我的奶妈。”
“我当然不是你的奶妈,伯格才是你的奶妈。也许你可以问问她谁是管事的人。”
“如果需要,我会问她的,但现在我还有工作没处理完。我正在调查一起凶杀案,伯格希望我全力以赴。”
他喝光最后一罐啤酒,不自觉地又把手伸进了冰箱,这回里面只有玻璃杯相互碰撞的声音了。他默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