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发
擅自跑进别人家里一样,让我无法忍受。
万一这些内情被报道出去,周围的人八成会说真弓是个品行不端的女孩,丢了性命也是自作自受。总之,这关系到真弓的名誉。我这种唯恐女儿丑闻外扬的父母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难以理解呢?
正如我所料,警方的调查遇到了困难,事件成了悬案。即便我毫无保留地提供证据,只怕也是同样的结果。
我替真弓做了四十九天法事后,就和现在的丈夫岛田宗一郎结了婚。他主动表示,要和我一起寻找凶手。我觉得有他在身边,我就能坚强地活下去。
为了抓到凶手,我住进了真弓的公寓生活,这是我的提议。幸好真弓住的二〇一号室在发生命案后便无人问津,一直空在那里,立刻就能入住。因为清水这个姓很普通,房东也压根儿没想到我就是真弓的母亲。与命案发生之初那个方寸大乱的母亲相比,当时的我已经判若两人。
在真弓住进这栋公寓的一周年,也就是今年的三月二十八日,我住进了二〇一号室,依照真弓日记的日期(以及记述的内容)开始生活。在旁人看来或许会觉得很诡异,但借由和真弓做同样的事情,让我有和真弓生活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的感觉,也是我对悲惨死去的真弓的一种怀念。作为母亲,这是我理所当然的责任。
真弓的衣服都原样留在公寓,我穿上她的衣服,留和她一样的发型,从远处看,俨然又是一个真弓。我本来看起来就很年轻,又是真弓的母亲,当然很像了。丈夫看到我的样子,也说活脱脱就是真弓。
每过完一天,我就把真弓当天的日记原封不动地抄到另外一个日记本上,心理上感觉离真弓又近了一些。抄的时候,不消说也是模仿真弓的笔迹。我把新日记本搁在公寓,真弓的原物则随身携带。
我彻底成了“清水真弓”。为了不被房东或管理员识破,我预付了半年的房租,尽量避免和他们打交道。因为是在大城市,邻居之间几乎没有来往,这正中我的下怀。我最怕碰到的就是隔壁二〇二号室的户塚健一,好在彼此生活作息不同,他又时常不在家,我们几乎没打过照面,真是万幸。
如果没有丈夫的理解和精神、经济上的支持,所有这一切都不可能付诸行动。明明已经结婚,却还任性地提出分居,如今回想起来,方感念丈夫对自己是何等地包容。本来他对能否抓到凶手持半信半疑的态度,但当我向他说,这是为了祭奠女儿时,他就默默地接纳了我的提议。不过我也和他约定,如果这样生活半年后仍抓不到凶手,我就认命放弃。
在这期间我的生活模式是这样的:每天早上起床后,在真弓上班的时间出门去丈夫家,做些打扫、洗涤、购物这类事,到真弓的下班时间再返回公寓。我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在公寓时是“清水真弓”,在夫家时则是“清水(岛田)美佐子”。日记里真弓外出旅游的那几天,我当然是提着旅行包住到丈夫家。高野广志来公寓的时候,就请丈夫客串高野的角色。
一切都是刻意做给恐吓者看的。为了刺激恐吓者,我还故意打扮得很大胆,并敞开窗子,让房间里的情形一目了然。真弓本是小心谨慎的性格,但我为了刺激凶手,只得觍着脸做出暴露狂般的行为。
恐吓者应该就是对面的大泽芳男没错。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偷窥这边的,但除了大泽,不可能有人办得到。另外,经过我多方调查,确信二〇一号室之所以没有人能长住,正是因为大泽的恐吓。大泽偷窥房客的私生活,不断向对方发出“滚出去,贱女人!”的恐吓,又寄去照片骚扰。通常房客都会觉得毛骨悚然,立刻搬走,真弓之前的那位女子甚至因此患上了神经官能症,最后自杀身亡。
如果我过着和真弓同样的生活,必定也会受到大泽的恐吓。为此我外出时特意不锁门,把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