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一日《伦敦日报》
“啊?啊什么啊?我问你呢,你看什么呢?”
男子低喝着把屋内看了一遍,视线落到布朗宁勋爵的遗体之际,他立刻走去旁边察看,继而又看了一眼遗体后方的门,转头过来。
“嘿,这情况挺有趣的嘛,想不到刚一上来就破案了!布朗宁勋爵死了,这里是三楼,房间只有两扇门,遗体后面的那扇上着插销,另一扇则刚刚被我撞开。所以,这现场就是那些自高自大的名侦探们最爱说的‘密室’了吧……快给我如实招来,是不是你杀的人?”
我慌忙澄清:“不是啊!跟我没关系的,不是我杀的,我只是……”
男子用食指指着结结巴巴的我,仿佛是拿着一把手枪,说道:“别糊弄人了,我可不是国王路的那些朋克小鬼。”他边说边从夹克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拿到我的面前,“我可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哦。”
男子拿着的是一个廉价的徽章,上面印的好像是朋克先驱“性手枪”乐团的约翰尼·罗顿。
见我怔怔地看着那个徽章,男子这才惊觉拿错了东西。
“拿、拿错了啊——不,不对,我只是开个小玩笑嘛。”
他磕磕巴巴地想了个借口,跟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了另一样东西,伸过手来。这次,是一个金色的徽章,威严肃穆,熠熠生辉。
“本大爷可是伦敦警方的刑警——基德·皮斯克。”
朋克刑警那剃刀形状的耳环微微晃动着。
“我着急买个喇叭,是Music Man的中古货呢,所以我正在想办法让上头给我加薪,这次捉到了你,真是太顺利了!”
朋克刑警基德那细长的眼睛闪着亮光,脸型有些像是东方人,难以捉摸的扑克脸看上去就像面具一样。
“人不是我杀的!”我倾尽全力,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哼,这种借口……一切不都明摆着了?你等下到了署里再蒙人吧。喂,你先报个名字上来!”
我登时懵了:“这……我……我不知道啊……”
“哦?那你是打算装傻装到底了?好吧,你给我等着啊,我这就让你小子招供!”
基德再次俯下身子察看遗体,片刻之后,他满面笑容地站了起来。
“真不愧是震古烁今的‘侦探皇帝’克里斯朵夫·布朗宁勋爵大人啊!就算死了都没忘记给我们留条线索。喂,你认不认识地板上的血字啊?‘CAtIS’——这一看就是说那个‘连续杀人猫’嘛。你这家伙虽然是一身管道工的打扮,但你其实就是‘猫’吧?”
糟了,这个基德竟然怀疑我就是‘猫’那个杀人魔。倘若就此被他抓回警署,接下来一定会被那些粗暴的小刑警严刑拷打,搞不好真会被定案成凶手。
“我的基德大人呀,你有完没完?”
门口处冒出一个懒洋洋的女性嗓音,又有人来到这房间了。
她的穿着打扮足以和基德平分秋色,头发被染成三种颜色,红红的刘海一直耷拉到嘴唇边上,两鬓则是一紫一黄。一张俏脸尤其惹人回头——浓浓的眼线和蛛网般的眼影就不说了,嚼着口香糖的嘴上涂着没有光泽的褐色口红,随着咀嚼不断歪动。她穿着短裤和黑丝袜,夹克下面是褴褛的坦克背心,上面大书着笔法拙劣的“反核”字样。
“嗨,嫔克。”基德对女子使了个眼色,“你看,布朗宁勋爵死了,要是破了这个案子,我肯定会加薪的吧!”
“真的?太棒了!加了薪就可以买喇叭了,然后我们就可以成立一个乐团,用不着再当这又烦人又没谱的破警察了!”
被唤作“粉红佳人”的女子兴高采烈,挨着遗体蹲下,开始掏摸死者的口袋。看来,这个像女扒手一样的家伙同样是个刑警。
“让我搜搜,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