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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了吗?”

    “从外围。”

    “什么意思?”

    “从外围参与。只负责相对次要的事情,或者关系不大的方面。在外围活动。”

    缪斯看着他。

    洛厄尔可能笑了笑,但很难从那张松弛的脸上看出笑容。“对狩猎小屋的乡巴佬来说,这就算不错了,对吧?”

    “不明白你的意思。”缪斯说。

    “你可能该对我客气一点。”

    “为什么?”

    “首先,你未经我允许便派人到本郡来找尸体。其次,这是我的案发现场。你来这里是客人。”

    “你不是在和我玩什么司法管辖范围的游戏吧?”

    “不是。”他说,“但我喜欢让别人觉得我的话够有威力。做得如何?”

    “呃我们可以继续前进了吗?”

    “当然。”

    土路越来越窄,最后完全消失了。他们翻岩石,绕树丛。缪斯一直都有点像假小子,喜欢这样的活动。而且——让弗莱尔·希科里滚蛋去吧——她的鞋也能应付这样的事。

    “停一下!”洛厄尔说。

    太阳还在下落。现在只能看清洛厄尔的轮廊了。他摘下帽子,又用手绢捂着抽起鼻子来:“这就是那个叫比林厄姆的孩子被发现的地方。”道格·比林厄姆。

    听到这些话,树林好像安静下来。然后,风轻声唱起了一首老歌。缪斯低头看去。可怜的孩子。比林厄姆当时十七岁。他被发现时,身上有八处刺伤,大多是自卫过程中留下的。他与袭击者搏斗过。她看着洛厄尔。他低着头,眼睛闭着。

    缪斯突然想起了什么别的事情,从那份资料上看到的事。洛厄尔。好像就是这个名字。“还说什么外围。你别骗我了,”她说,“你当年就负责这个案子。”

    洛厄尔没回答。

    “这我就不明白了。你刚才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耸耸肩:“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在把我的案子重新揭开?”

    “其实没有。我的意思是,我认为我们暂时什么都还没发现。”

    “因此,你的人就跑到这里来了,”他说,“纯粹是碰运气?”

    情况不妙。缪斯不喜欢。

    “我们离发现玛戈·格林尸体的地方还有多远?”缪斯问。

    “向南直走大约一公里。”

    “玛戈·格林的尸体最先被发现,对吗?”

    “对。还记得你来的地方吗?那些公寓房?那里过去就是女生营地所在地。她们的木屋就在那里。男生营地在南面。那个叫格林的女孩子的尸体是在那附近被发现的。”

    “你们找到格林的尸体后多久才找到比林厄姆的尸体?”

    “三十六小时。”

    “够长的。”

    “找了很多地方。”

    “不过还算找到了。他也是被随便扔在地上的?”

    “不,埋在一个很浅的坟坑里。正因为如此,第一次捜索时才没被发现。你知道那种情况。人人都听说孩子丢了,都想做好公民,都跑出来帮我们找。结果他们从他身上踩过,却一点不知道他就在他们脚下。”缪斯盯着地面。完全看不出什么不同寻常之处。有个十字架,像为车祸中丧生的人制作的那种临时性纪念物。十字架很旧,已经快散架了。没有比林厄姆的照片,没有纪念品,没有鲜花,也没有抱抱熊。只有那个久经日晒雨淋的十字架孤零零地立在树林里。缪斯差点颤抖起来。

    “凶手叫一这你可能知道一韦恩·斯托本。结果发现他是营地辅导员。对于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推测颇多。但大多数人好像都认为,斯托本先杀那两个未找到尸体的孩子一佩雷斯和科普兰。把他们埋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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