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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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停地按那个该死的门铃。
一开始,门铃声和我杂乱无章的梦境混在一起。随后,门铃声穿越一切障碍直达大脑,我一下子就直挺挺地坐了起来。我晕晕乎乎,嘟囔着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晨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光线苍白微弱,屋里显得十分阴暗,好像一部粗制滥造的影片中的场景。我眯着眼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现在的时间是——看在上帝的分上——六点四十六分。
谁他妈的会在早上六点四十六分来敲门?
刺耳的门铃声依然响个不停,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音在我脑子里回旋,仿佛盒子里转个不停的玻璃球。我骂骂咧咧地低声嘟嚷了几句,摸索着爬下床,从柜子里拽出一件旧袍子穿上,步履沉重地走进客厅,摘下对讲机的话筒。
“谁啊?”
“我。埃伯哈特。”
埃伯哈特?“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是的,我知道。开门让我进去,行吗?”
于是我按下开门钮,把他放进大楼,心中愤懑不已。我打开房门,转身回到卧室,穿上裤子。这时我听到他走了进来,进门的时候弄出了不少声响。很快,他开始扯着嗓子大叫我的名字。
我也冲他喊着,让他冷静点,然后穿好裤子,走了出去。我不知道会看到一个怎样的埃伯哈特,但我想应该跟他平常的样子差不多:西装笔挺,头发一丝不乱,嘴里叼着一支烟斗。然而眼前的情形让我大吃一惊,目瞪口呆。他站在沙发旁边,双腿发软,身上酒气熏天,站在房间这头就能闻到。他没穿西装,而是穿了一身运动服,衬衫皱皱巴巴,扣子缺了一颗,裤子前面的纽扣半开。此时他满脸胡楂,头发乱七八糟地直竖着,仿佛狼牙棒上的刺,潮红的脸颊闪着汗水油光,眼中布满血丝,好像两道血红的伤口。我认识他已有三十年,但从来没见过他这副样子。从来没有。
“你他妈的怎么了,埃伯?”
“你他妈的怎么了。有没有咖啡?”
“我去煮一点。你在这里干吗?”
“我路过这附近。”他说,“觉得可以进来坐坐。”
“哦。”
我去厨房往水壶里接了点自来水。他跟着我走了过去,靠在门旁边的墙上,在衣服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烟斗。他把烟斗塞进嘴里,叼在嘴角。
“你出去找了个情人,嗯?”我一边说,一边把水壶放到炉子上,打开煤气开关。
“是的。”他说。
“感觉好一点了?”
“不。感觉糟透了。”
“你看起来的确糟透了。你怎么不回家?”
“我跟你说了,我在附近。”
“这意味着什么?”
“我昨晚是在格林尼治过的。”
“你认识格林尼治的什么人吗?”
“刚认识的一位女士。昨天晚上遇到的。”
“啊哈。是这么回事。”
“是这么回事。你觉得我太老了,不能去酒吧泡女人了?不,我可是大众情人。你有可能泡不到女人,因为你挺着个啤酒肚。我不是。”
我舀了几勺速溶咖啡,放进两个茶杯。“恭喜。这么说你找到人上床了。你今天打算怎么去上班,就现在这副样子?”
“没有。”他说。
“没有?没有什么?”
“我没有跟人上床。”
“太糟糕了。她不愿意?”
“噢,她愿意。我也愿意。”
“好吧,然后呢?”
他伸手推了下墙,转身走向餐桌旁的椅子,重重地坐了下去,烟斗从嘴里掉了下来,砸在桌子上,撒出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