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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但是却必须有证明该手枪已使用过的证据。这样一来,能想到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凶手偷偷携出手枪,将枪管插入后院的土堆里,其他部分则以手帕或包袱巾裹住,尽可能不发出声响的向土堆内开枪。

    我能想象五月二十七日,命案发生后,妹妹至御厨家时的行动。她借口不打扰典子和寿利以便单独行动。典子的祖母住在别院,典子的母亲待在二楼自己的房间内,妹妹上到二楼,不声不响的进入御厨的房间,拿出手枪,装填入一颗子弹。当时,手枪已送回。

    妹妹小心的不被任何人发现身上带着手枪,走出户外。她一面假装在庭院散步,一面绕至后院,来到小水池对面的土堆前。那是不会有人注意的场所,也是楯的试射靶场。一旦弹头在此被发现,警方将认定是楯杀害野末后,拾起弹头,拿回来埋在此地。而事实上,这是崭新的子弹,并非杀人时所使用的子弹!

    妹妹可能捡来适当粗细的竹筒,事先深插入土中做为弹道,然后把枪管伸入竹筒内,开枪射击,一切就告完成了。这么做能使弹头附着最微量的泥土,也很像是人为埋入土中。

    无人听见枪声。妹妹拔出手枪,仔细的拭掉枪上的泥土,用柔软的布擦拭干净。最后,再踩踩泥土表面,使之看来不会不自然……接着,妹妹回到御厨家中,把手枪放回匾额后。

    在此,妹妹犯下大错,她想嫁罪于楯,却反而被楯识穿真相。由于四颗皆为同样弹头,但是自己只试射三颗,因此楯判断另一颗是有人故意射入土中。他仔细一看,发现那并非只是用手埋入,而是真的朝土里射击。这时,他知道御厨家的手枪并未用于杀人!

    那,是谁用哪一把手枪杀人?很明显,答案指向妹妹!

    我过度拘泥于子弹的数目问题。只射击三颗子弹,却有四颗弹头……这时,我也明白自己的“错误”观念了。

    回到家,我重新回想五月二十一日晚上追缉窃盗杀人犯当时的状况。由于曾写过报告,脑海里仍记得很清楚。我离开家,依当时的记忆逐一去实地演练,以确定在追缉过程中开了几枪。

    第一枪和第二枪的射击地点和记忆完全一致,但在开第三枪的地点,我陷入混乱。因为就算是紧急缉捕,在那里开枪实在是太危险了。

    路面很窄,在郊外的这块田地和空地极多的地域,两侧的住家相当稠密。我确实追踪杀人犯进入这里,由于刚病愈,体力很差,完全靠意志力奔跑,但,凶手体力奇佳,如短跑选手般往前冲。道路在前方缓缓右弯,再过去则为三岔路,地形转为复杂。

    如果无法在此逮捕住,或许会被逃脱也不一定。我很焦急,于是用枪瞄准凶手。

    在打算开枪的地点,我望向前方,当时的状况又在脑海中重现。凶手正转弯,已经快要消失,我基于射杀对方的意志开枪……那么,我射出的子弹应该飞入市场正中央才对!那时,是晚上八时过后,市场里的商店仍大半在营业,也有不少购物客人。

    市场大门很宽,子弹应该射中某一家店内才对,搞不好,还有人因此受伤。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敢开枪吗——对此,我的记忆开始动摇了。

    凶手转过弯抵达岔路口时,被同事们逮捕了,所以并无射击的必要。我在追至一半时听见已逮捕住凶手的哨子暗号声,颓然无力的坐在道路上……

    我前往市场,见过当时还在市场所有的商店老板。大家都记得追缉凶徒之事,但,没有流弹飞入店内!

    经营糕饼店、面向马路的老太婆说,她正面看见刑事(我)边挥动手枪边紧追凶手,由于枪口像是瞄准她,就尖叫的趴在地上。

    在此一情景于脑海中复苏的同时,我明白自己的“错觉”了。老太婆不停扭动身体避开枪口……那情景在无意识之中深烙我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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