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扶着我站起。像刚才一样,她支撑着我,一步一步往前……
小村钓一的手记
从调查的相当早期,我心中就开始产生疑念,只不过那太令人不快,又太奇怪,所以故意漠视。
碰到无法超越的障壁,我绝望了。凶手绝对是在极端狭窄范围的几人之中,而且凶器绝对是御厨家的手枪,可是再怎样也无法向前半步。我成功的推翻所有关系者的不在现场证明,也具有解开谜底的希望,但,那只不过是须臾之喜,我连携出手枪之人是谁都找不出丝毫线索。
我无数次从头开始思考:是否有根本上的错误呢?是否前提的设定有错呢?
但,限定涉嫌者为御厨家有关联之人,这方面的调查完全正确,那么,凶器为御厨家的手枪之推定难道有错?凶手会自别处携来别的手枪吗?我想起和妹妹的谈话,我也持有一把手枪!通常虽携带在身,但,休假之日或穿便服去看电影时,我总不可能携带,这时,妹妹确实有持有手枪的可能性!
五月二十五日就是这样的日子。那天,妹妹并无一直待在家里的证据,至少,她和典子共同伪造的不在现场证明已被推翻。
但,不可能使用我的手枪之理由很明显——子弹并未减少。二十五日的子弹数和二十四日的子弹数相同,而且,不可能从警局偷出子弹。再说,妹妹也无射击经验。我的手枪应该没有问题!
关于市内拥有手枪的其他人,我也经过缜密调查,更逮捕数位非法持有手枪者,但,仍是一无所获。
替我找到暗示的是楯陆一所说的话。在讯问楯时,我问他,凶手为何使用容易引人注意的手枪,他回答,这样对凶手也许较为有利。
那么,什么是对凶手有利的条件?应该是能轻易拿到手枪,也能在不被人所知的状况下携出。但,其他就没有了吗?不,还有一点:伪装使用这把手枪杀人,事实上却是用别的手枪,如此,就能将嫌疑转嫁至他人身上。
我再次重新分析。已经无法漠视对妹妹的怀疑了。妹妹在命案前一天的二十四日曾至御厨家,但是没有上二楼拿手枪的机会。依典子的证言,还有女佣筱原高子的证言,妹妹并未至二楼房间。
由于知道典子和野末之间关系异常紧张是在二十三日,不可能在那之前就携出手枪,因此,妹妹是清白的。但,也正因为这样,手枪的诡计才能成功奏效。
妹妹能够使用的……只有我的手枪。在此,却有子弹数目问题的障壁,子弹如何补充?是否我的推断有很大漏洞?如果子弹能补充,妹妹的嫌疑就非常浓厚了。
在野末事件的几天前,我的手枪使用过,却仍未细部分解的擦拭过,就算妹妹使用了,只要擦拭干净,所有痕迹都将消失,这是很偶然的绝佳条件,妹妹难道不是利用这点?
从这时起,我开始害怕继续深入调查事件,如果可能,我甚至想退出调查阵容。
楯被杀,从他的住处找出四颗手枪子弹弹头。楯是发现事件的秘密而被杀,其秘密在四颗弹头上。能够解释的理由有三:
一、楯以前试射时使用四颗子弹,却误以为是三颗,所以,野末命案并非使用这把手枪。(子弹原本有七颗,剩下三颗由警方保管)
二、楯射杀野末后,拾起弹头,埋在御厨家后院。
三、第三者将弹头埋于御厨家后院。
若“二”为事实,楯应该会立刻报警,消除他自己和所有关系人的嫌疑,但,手枪确实在命案之日前后射击过。若“二”为事实,则楯自己是凶手,即毫无意义。因此,我推断应该是“三”!
埋弹头的人是凶手。为何有此必要?目的在嫁罪于楯。我将“三”予以修正,获得结论,但,那正是我最害怕的!
凶手未使用御厨家的手枪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