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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间奏曲
代表资格的记者,而其余的记者都到别的单位去了。总之,该案件只是对地方报纸来说有兴趣。

    菊地自接受这个案件的辩护工作以来,一直在有乐街经营地方报纸的卖店里买《神奈川日报》。该报发售的时间一般在午后。负责给菊地买公判第二天东京各报地方版报纸和《神奈川日报》的是事务所女秘书大崎志那。幸好她住在蒲田的女塚,早晨到神奈川县川崎火车站是顺路,这样就在该站卖报的摊亭买了《神奈川日报》和其他各报。

    菊地律师跟战前的同僚一起共同开办了战后第一家律师事务所。面积只有十五坪大小的地盘,间隔成四个房间,各个房间里摆着桌子和书架,另外,还有两个共同使用的接待室。在进门的地方放着一张桌子,这便是大崎小姐工作的地方,她是两位律师的秘书,并兼任接待和电话员的任务。

    菊地上午十点钟到了事务所,阅读大崎小姐为他放在桌上的报纸。因为他在家里已经知道东京各大报没有登载关于审判的情况报道,所以,他首先打开《神奈川日报》。

    由于大冈警察署管区内发生了一起全家自杀的事件,所以,关于审判的报道自然没有作为头条新闻,但也是登在头版中间地方。其内容正如菊地所预料的,是集中在“真犯人在别处吗”这一点上。

    该报道把焦点集中在:大村老人在作案时间内在现场附近跟初子预定相见上和宫内辰造跟初子有肉体关系已经明确,以及他们的这种关系跟案件究竟有什么关系上,而且,对在菊地反讯问中,暗示出宫内在作案时间内也有在现场的可能性,也做了报道。

    但是该报道对菊地着力讯问出的上田宏在福田刃具店里不仅仅买了小刀而且同时也买了晾衣夹一事却没有接触。

    该报专门从“真犯人究竟是谁?”这一观点出发报道这一案件。在东京各报的地方版上只登了那么三段,其观点与此大致相同。

    “嗬,成了推理小说了!”

    菊地喃喃自语着,把一打报纸推向一边。他感到:不论怎么说,正在审判中的案件在报纸做如此程度的报道,引起舆论界的关注,不是一种坏的征候。

    菊地在这一天,不能只顾上田宏的案件,后天,他要参加已经着手一年的某化学药品公司违犯关税法案件的第十次公判大会。这可以说是现在整个日本所有法院正在处理的漏税案件之一。后天,交易所会计课长将作为检察一方的证人出庭。而且,下周他将由于另外一桩违反关税案件到大阪出差。另外,他还担任违反公路交通法,即汽车事故一案的辩护工作。总之,菊地律师的日程,到年末是排得满满的。

    在预定明天上田宏一案的审判中,对于检察官一方的证人调查结束后,将是菊地律师的冒头陈述。菊地写完了这篇稿子是昨天晚上小半夜。打字用稿纸,共写了十一二页,预定大约用三十分钟读完。其骨子主要是根据一周前到金田镇听花井的调查情况的汇报而写出来的,其中也充实了昨天大村吾一和宫内的证词,因而,这就更加完整无缺了。

    关于明天出庭证明上田宏作案后的行动的证人将会大体上说出什么情况来,由于翻阅了该证人的供述材料,菊地是知道的,他也准备好反讯问。当然,这不是胸有成竹的阶段,但是,他坚信自己是能够立证上田宏一案是属于偶发性的。

    秘书大崎小姐也打日文,凡事务性的短信全由她打。但象冒头陈述这样文章却要包给附近的打字印刷社。到这里打字印刷,由于活多,也得排队等候,所以,今天午前交给它,明天早晨才完成,刚好来得及。并且,预定在法庭上宣读完毕之后,提交给审判长,并将抄本交给检察官一份。

    辩护人的冒头陈述并非非搞不可。检察官的冒头陈述,是为了让法院了解案件的轮廓,并阐明依据证据所要证明的事实,从而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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