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道这些税法的漏洞。
“理论上的确如此,但很不现实。”
田宫的意思是,这种姑息的避税法,对投资金额庞大的富人根本派不上用场。然而,秋生却觉得那些连这种程度的税法基础知识都没有,就把重要资产交给私人银行的人,等于是要求对方:“请你随意拿走我的钱吧。”
“合法避税的方法还有很多。”
秋生决定回应田宫的挑衅。
“比方说,可以在外国金融机构购买折扣债券,只要在到期日前脱手,就可以在日本的税法中避税。一般债券的配息需要申报,但卖出所获得的利益却可以免税。
“另外,还可以利用契约型的投资信托。日本税法视外国契约型投资信托的卖出利益和债券相同,可以免税。在税法上,没有配息的外国契约型投资信托就成为合法的免税商品。只要在世界各地找一下,就可以找到很多这一类的投资信托。
“利用这一点,只投资海外的折扣债券和没有配息的契约型投资信托,即使投资数百亿日元,也可以合法地不付一分钱的税金,但我不知道国税局是怎么判断的。”
田宫露出厌恶的表情。结合折扣债券和契约型投资信托的节税法,是他们招徠顿客的重要绝招。如果在网络上公开,显然对他们很不利。
折扣债券在到期日前并不发放利息,假设你以90日元购买的债券在5年后到期,届时你可以领得债券的面额(例如100日元)。美国的国债市场,有大量这种将债券和息票分割的折扣债券在流通。
在日本的金融机构购买折扣债券,一开始就要征收偿还利润的18%的税金。如果在国外的金融机构购买相同的折扣债券,只要在中途脱手,就完全不需要缴税。虽然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但日本的税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投资信托分为两种,一种是投资人成为股东的“公司型”,另一种是由投资人购买受益证券的契约,称为“契约型”。购买日本国内的契约型投资信托,卖出的获利和配息利益都要支付20%的税金。但外国的契约型投资信托则被视为债券,卖出获利不需要缴税。因此,只要是没有配息的契约型基金,就和折扣债券一样,成为合法的免税商品。
“不过,我想可能没几个人懂得运用这么复杂的方法。”
N信托银行的业务部长在一旁插嘴道。也许他认为在仓田老人面前,如果不表达一点意见,会显得很没面子。田宫的脸上掠过一丝轻蔑的表情。很明显,他看不起这些国内的金融从业人员。秋生也有同感。
日本金融机构的业务人员以为,偷漏税的唯一方法,就是用非法的钱购买无记名的折扣金融债或是金条。前自民党的副总裁金丸信就是用这种方法偷漏税,被称为“日本领袖”的政治家竟然只知道这么拙劣的方法,可见这个国家的金融界水平有多么低下。
“并不困难,只要稍微用一点心,谁都可以做到。”
听到秋生这么回答,业务部长露骨地表现出不悦。
“如果外行人学会太多招数,就会后患无穷。”
还是田宫比较现实。他担心如果一般大众纷纷运用外国金融机构达到避税目的,金融局和国税局就会制定出规范,就再也无法运用这些方法。秋生却认为这样才有趣。
在税法上,只要住在日本,无论在任何国家获得的收入,都要在日本申报,缴纳所得税。然而,这只是规定而已,没有人会自动申报,和外国金融机构交易所获得的利益。如果问乡下的税务局,要怎么处理海外投资的利益,他们根本不知如何回答,甚至有的地方还会很不耐烦地告诉民众错误的信息,“等你带回日本,换成日元时,再来申报”。在这种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双方都有好处。
即使很不凑巧地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