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一切皆有可能
问候一下,没有特别深的感情,更不用说请人去家里吃饭了!
接着,由司马雨介绍现场情况,他把现场的状况描述了一遍,然后就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死者家四周门窗关闭,没有发现破坏的痕迹,推断凶手是得到开门并被允许入内的;其次,客厅里有两种鞋印,其中一种是死者的,另一种是皮鞋印,没有在现场找到相对应的皮鞋,因而很可疑,应该是凶手留下来的;第三,死者家中有两副碗筷,而死者平常一人独居,分析凶手应该与死者一起吃过饭;第四,死者家的饭菜尚未收拾,碗筷还没有洗完,分析凶手是吃完饭后行凶的;第五,卧室的抽屉被人翻动过,现场勘查时没发现贵重物品,死者子女反映的黄金首饰没有找到,推断已经被人拿走;第六,现场没有找到杀害死者的凶器,可能被凶手带走。综合推断,凶手与死者相熟,得到死者开门后进入现场,并与死者一起吃了饭,趁死者收拾碗筷后下手行凶,目的为谋财!”
“现场的鞋印有没有粘附性血迹?”我问他。
遗留在现场的血迹,按是否通过其他物体粘附上去的,可以分为粘附性或抛落性血迹,如果是粘附性的,那么接触过该位置的物品必然粘有鲜血。我问这话的意思,是想知道在现场留下鞋印的鞋子上到底有没有血!
“没有。”司马雨回答,“鞋印里只有细微的抛落性血液。”
显然,这个现场疑点并没有引起他的重视。我曾经对他说,死者首先受伤的地方在客厅,想来他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最近是否有人去老人家?”潘云问。
“对面的邻居家反映,九天前老人去过他家里,说是家里来了客人,炒菜的油用完了,问他借点油。邻居问他是不是老家来了人。他说不是,是结识的本地朋友。也正是从那以后,邻居没有再见过他!”董建国说。
“老人的这个朋友最可疑,是本案的重点嫌疑对象!”
最后,董建国还说了另一个了解到的情况。老人有一个儿子,是黑的司机,半年前开车搭一个熟人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两人都死了。熟人的家属一直打官司,要老人家里赔偿。
“官司有了结果吗?”潘云问。
“听说一个星期前有了结果,法院判老人的儿子承担所有责任。但因为人已经死了,家里也没有留下什么钱,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套房产,就是老人死的那间房子。对方一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将那套房子卖掉赔偿,没想到现在出了事。”董建国说。
“按这样的说法,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他们打官司的事情。”潘云思索着说道,“谁还会选择这时候下手呢?”
“或许,他家里还有什么不为旁人所知的珍贵物品?”董建国猜测道,“这些问题,还要等到他女儿过来才能调查得清楚。”
“他女儿过来了没有?”
“已经在赶回来的路途中了。”
“跟她说一声,回北江后直接来刑警队,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情况。”潘云吩咐完董建国,然后对我说,“邓法医把尸体检验的情况介绍一下。”
于是,我接下来介绍了死者的伤势情况:颈部有两道伤口,但较浅,未达动脉,不足以致命,其他伤口集中在腹部,共有四刀,一刀刺穿腹腔,引起动脉破损后失血死亡;伤口宽度及形状相同,伤害的工具只有一种;胃内的食物已经排空,应该在饭后四小时左右死亡。
“死亡的具体时间是哪一天?”潘云很关心这个问题。
“一百八十九个小时左右,也就是大约八天前。”我回答。
大家沸腾了起来,对我精确到小时的判断感到非常惊奇。通常来说,判断死亡时间是一个难题,尤其对于死亡了数天的尸体,法医往往只能根据腐败情况推断大概天数,死亡越久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