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和虚构之间的区别吗?别忘了他可是个作家。
“不是他打的,我知道不是他。凶手肯定拿走了他的手机——他的手机已经找不到了——然后他用那个手机给我打了电话。”
“为什么打?”
“我不知道!”
“好了,好了,冷静点。”杰克森叹了口气。
你跟别人说了六个字而已(你有什么事吗?),好像你把灵魂都抵押给他了。
尽管马丁的话句句听来都是匪夷所思,不过他的故事还是有点可信度的。再说杰克森有资格去说别人吗?他不是还想救一具落水的死尸,他不是用自己意念的力量杀死了一条狗吗?杰克森不知道马丁是不是还跟他母亲住在一起。并不是说这有什么不好,杰克森就会非常愿意跟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实在太过短暂了。不,马丁不跟他母亲住在一起,他跟理查德·莫特住在一起,不是吗?“不是住在一起,”马丁纠正他的说法,“他只是因为过来参加艺术节,要在我这里住一段时间。实际上,我根本就不认识他。我甚至都不喜欢他。如果杀死他的凶手下一个要杀的是我,那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些告诉警方,马丁。”
“不!”
“把你的手机交给他们,他们就能想办法查出那通来电是怎么回事了。”
“不!”他们这帮人还挺爱吵。不管是杜格尔·塔维特,还是E.M.沃森,他都从来没有听说过。说起来,在昨天傍晚之前,他连亚历克斯·布莱克也没有听说过。到书展来的路上,他拐到一家书店里待了一会,在书店的咖啡吧里把亚历克斯·布莱克的一本小说粗粗地翻了一遍。小说里反映的是某种反乌托邦的英国社会,无关宏旨但又无伤大雅,贵族和猎场看守人充斥在纸间——可是这些人好像都没有性生活(这一点跟马丁给人的中性感觉是吻合的)。谋杀似乎荒谬地成了某种清白无碍的日常事务,随之而来的也不过是些并不怎么讨人嫌的尸体,这就像是星期天晚间档的电视节目情节,可以在泡着热水澡,喝着一大杯热可可的时候轻松享用。农奴们并没有揭竿而起,他们在枷锁中怡然自得,满心欢喜,而散发着陈腐气息的特权阶级也并未毁掉尼娜·赖利那充满原野气息而又温和有礼的心境。
“别去那儿,赖利小姐,”她那个男仆说,“那可不是一个可爱的年轻姑娘应该看的东西。”尼娜·赖利有个助手,他们这些人不都有助手吗?蝙蝠侠身边的罗宾。我发现了一个重要情况,伯蒂。我必须见你。有个叫伯特的人曾经是他哥哥弗朗西斯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是焊工,都喜欢玩橄榄球。在弗朗西斯的葬礼上,伯特悲痛得难以自持(对于哥哥的葬礼,杰克森能记起的也只有这个了),他站在墓穴边哭泣,喉头哽咽着,那种男性化的笨拙的抽泣样子,这个壮汉大概自从断奶之后就从来没哭过。弗朗西斯是自杀的,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杰克森现在觉得这就是他哥哥会做的事。
“你这个笨蛋,该死的杂种,弗朗西斯。”伯特冲着正被抬入墓穴的棺材愤然喊道,接着就有两个人生拉硬拽地把他从墓口拉开了。别人叫弗朗西斯向来都是叫他的全名,他从来不是“弗兰克”或者“弗兰”。
他因此具有了某种尊严,这种尊严他这一生可能都从来不曾真正得到过。
他姐姐的葬礼没有给杰克森留下任何记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参加,那时他正跟一个邻居待在一起。贾德太太。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到贾德太太了,同样久违了的还有她家房后会客厅里那加了厚软垫的剪绒毯的煤烟味,她嘴里那颗为她稍稍添上些吉普赛的浪荡风致的装在上颚犬齿位置的金牙,虽说这个跟煤矿结下终身不解之缘的人(父亲是矿工,丈夫是矿工,儿子也是矿工)其实处处都循规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