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是他却感觉并非如此。当然,这就是症结所在。开始的时候,你喜欢这个人,因为她就是她自己,可到了最后,你却希望她能够变得不一样。
他喜欢路易丝,因为她桀骜不驯,对自己充满自信,还有点愤世嫉俗,可要是跟她处上几个月,她的这些性格特点肯定会叫他发疯。跟她处上几个月,他在想什么呢?“好了,谢谢你请我喝酒。”路易丝·门罗忽然说,她站起身来穿上了她的外套。
“我得走了。”他本可以主动帮她穿上外套的,可他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他这样做。至少出门的时候他为她带着门了。他母亲给他灌输过这些行为礼仪,大多数时候是拍着他的脑袋对他耳提面命。永远不要忘记为别人带着门,永远不要忘记给别人让座。
绅士是不会让一位女士走在人行道的外侧的。她从小生长在爱尔兰一个偏僻落后的地区,那里他们甚至都没有人行道可以走,但是她不想让她的儿子跟父辈一样长大。他从没弄明白过走在人行道外侧有什么不妥。(这当然是因为如果一匹马或是一辆马车突然失控转向,那先死的那个就会是你啊。朱莉娅解释说。
)他和路易丝一起在商业街上走着。他们沿着这条路走得越来越远,碰到的那些欢笑嬉闹着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还得算上那帮常规嫌疑人——吞火的,玩杂耍的,踩独轮车的,或者是把这三种技能任意进行排列组合的。有个人一边骑着独轮车,一边抛接火把玩杂耍,简直是在玩命。还有个女人自以为是玛丽·安托瓦内特的活雕像。
这种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真的合适吗?说起来,这种工作又对谁是合适的呢?要是玛莉长大了,对他说她要做这种工作来谋生,他会有什么感想呢?“哦,我不知道,”路易丝·门罗说,“整天什么事都不做的话,一段时间我也许可以。”
“这可不像其他人想的那么轻松,相信我。”他们走到了一个岔路口,颇为尴尬地犹豫了好几秒,他们似乎都不知道该用何种方式来说再见。杰克森霎时间觉得有那么些晃神,他以为她要过来亲他的脸颊,有那么一个他希望她亲他,另外的一个他却害怕她这么做,好的和坏的杰克森又小小地缠斗了一下子。然而她只是说:“行了。如果我们发现什么了,我会让你知道的。”
“发现什么?”
“你的女孩啊。”
“他的”死去的女孩,他陷入了沉思。她是他的女孩,无论结果是好是坏,除了他,再没有人愿意接纳她,或者声明自己享有接纳她的权力,或者仅仅是承认她确实存在。
“好了,晚安。”她说。
“我想你不会愿意去看马戏表演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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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