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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通常情况下,他总能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可是那种会制定计划然后有效地将之付诸实践的人。可是这一次,他碰上的所有事情都在跟他对着干,他觉得自己根本无法预料到这种情况。他在A1高速上堵了两个小时,弄得自己昏昏欲睡,等他开到爱丁堡的时候,大半个早上已经过去了。接着他的车在单行道交通圈里发生了故障,之后因为自来水管道爆裂而导致的封路又使他行程受阻。在往北行驶的过程中,雨一直不依不饶地下着,直到车子驶入市郊,雨势才初见缓和。可是尽管下着雨,人们成群结队集合起来的兴致却丝毫未减——他不会想到这是因为爱丁堡正在举办着“艺术节”,狂欢的人群节日期间会在街上围成圈子乱转,就好像这世界刚刚宣布战争结束一样。唯一能够赋予当时的他有关爱丁堡国际艺术节些微印象的是一次《晚间评论》的电视节目,他之前无意间翻到过,只见一伙中产阶级的坏胚在那里讨论某些矫揉造作的先锋话剧。

    他最后来到了这城市肮脏的中心区。这条街道不知怎么就是比周围的其他地方地势要低,像一条嵌在城区当中的黑黢黢的峡谷。雨后的石路光溜滑腻,他把车开得非常小心,街上全是人,不是毫无征兆地穿来穿去,就是三五成群地站立在马路中央,就好像从没有人告诉过他们,马路是用来给车子行驶的,行人应该呆在人行道上。

    有一条曲曲弯弯的队伍排得跟街道一样长——那些人正等着进入一个看起来像是墙上的炸弹孔的地方,那地方还有自己的名字,写在门外的大幅广告牌上,叫做“先锋会场164号”。

    他的驾驶证就放在钱夹里,上面的名字是保罗·布拉德利。

    “保罗·布拉德利”正是那种惯为人所遗忘的名字。他如今与他的真名已经有些隔膜了,似乎不再有曾经使用过它的感觉。不工作的时候,他经常(也并不总是)称自己为“雷”,这是简单到让人安心的名字。雷(ray)是一道光线,来自光明或是黑暗,来自白昼或是夜晚。他喜欢在不同的身份间游走,这就像是在缝隙中穿行。他所驾驶的这辆租来的标致汽车跟他想给人留下的印象很对路,这不是一辆花里胡哨的肌肉车,这就是一辆普通人会开的车,一辆像保罗·布拉德利那样的普通人会开的车。不管是谁,假若问他以何为生,也就是保罗·布拉德利以何为生,他会说:“没劲透顶。我就是个坐办公室的,在公司的客户部里摆弄些档案材料。”

    正当他一边开车,一边试图从他那本令人费解的爱丁堡道路图册中找出逃离这条该死的街道的方法时,有人跑到了他车子的正前方。这是他所厌恶的那类人——一个深色头发的年轻人,架着一副度数很深的黑框眼镜,留着两天未刮的胡子茬,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像这样的人在伦敦简直成百上千,都努力想让自己看上去像是六十年代法国的存在主义者。

    他敢说他们中间没有一个真正翻开过一本关于哲学的书。这样的书他倒是读过不少,柏拉图、康德、黑格尔,他还想着哪一天去弄个学位呢。他大力踩刹车,那个戴眼镜的家伙像斗牛士避开斗牛那样以小步跳开了,总算没有撞上。那家伙怒火冲天,将他的香烟夹在手中挥舞着,指着他一通狂吼乱叫。既无魅力,又乏风度,他的父母难道能够以这样的教育成果为傲吗?他讨厌别人抽烟,这种嗜好令人作呕,他讨厌某些人指着他尖声叫喊“给我滚”,然后唾沫星子从那家伙肮脏的、被尼古丁染黄了的嘴里喷出来。

    他感觉到车子被什么撞上了,就好像深夜开车撞到一只獾或是一只狐狸那样的冲击,只是这次的撞击发生在车子后部,他被这种力量推向前。

    幸好那个戴眼镜的家伙又表演了一次斗牛士舞,要是他还挡在前面,一准被压成肉饼了。他从后视镜里观察后面的情况。那是一辆蓝色的本田思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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