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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罪起诉组。这真会要了她的命,因为大家都把这个组称为“动物园”走过菲利浦身边时,拉萝向他点点头。他带着耳机,正在电脑上打字。

    至少,拉萝以为他在打字。她往后退了几步,看着屏幕。有一次,她发现他在玩电子游戏。可这回,菲利浦的确是在打字。她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也许在打他法律学院的作业。

    拉萝一走进办公室,就用力地把门砰地关上。这是一种令人心满意足的感觉,何况,菲利浦也听不见。拉萝蓦地坐到椅子上,突然,她觉得自己的臀部掉进了一个洞里。她暗想:法院至少得给我买一只坐垫。接着,她又沉浸在自己的不如意中。这几个星期,她不能去公共场所买东西,得等到人们淡忘了报纸上的报道才行。艾琳说得对,不值得对这种文章生气。她去超市,只是为了去买电视晚餐,或者是那种放在微波炉里加热就能吃的食物。她自己不开伙,她还没学会做饭,也没这个打算。她之所以吃饭,就是为了要能活下去。她毫不犹豫地大吃汉堡包和烤干乳酪辣味玉米片,可从未因此而多重一磅。现在,她想也许她的前夫就是因此跟她离婚的,因为他想享用家里烹调的饭肴。

    也许人人都利用这段休息时间喝口咖啡,歇一会儿,可是大多数法官此时还在忙着工作。他们要么看看律师的辩护状、请求,读读缓刑报告,要么回几个电话,与辩护律师商谈几句。动作快的,还可以冲个澡。她打量起办公室,看着堆满书的书柜。虽说法院还没给她换张新椅子,不过办公室是最近才装修的,从许多角度来看,办公室比她的住处要讲究得多,铺着崭新的紫色地毯,对面是两张皮椅子,一张会议桌靠在屋角。有时处理大案,就在那上面办公。室内没有窗子,所以,拉萝只好用电灯照明。她不喜欢天花板也不喜爱各种炫耀的陈设。她亲自选购了两盏与房间相匹配的台灯,台灯上有绿色的灯罩,就放置在办公桌上。两盏台灯照亮了屋子的四角,也能给坐在拉萝对面的人脸上投上一层柔柔的光。它们不仅给室内增添了一种似真非真的气氛,而且,还彻底改变了办公室的形象。所以,拉萝的办公室现在看起来,更像家中舒适的书房或资料室。

    拉萝翻开桌上厚厚的一叠文件,又合上。她要着手准备下周一的一场审判,可是她想最好还是先清账。她取出支票本,脑子里还在想着亚当斯的案子。这又是关系到刑事法的一个棘手的案子。在她当地方高级检察官时,她只处理那些最重大的案子,她喜欢这种工作方法。尽管,有时会遇到麻烦,可作为一名地方检察官,总还有其他替罪羔羊。她也诅咒过法官,可现在,她自己成了法官。

    拉萝只能把她的不如意归罪于利奥·伊夫格林,是他让她接手这些案子的。其实,伊夫格林就是拉萝的老板。不过,他是法律界的精英,他的判断总是无懈可击的,他知识渊博。反对他,十有八九是错的。他总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把案件分派给拉萝,而且这些分派总是那么合理。如果,他建议拉萝接手某个案子,那么,他的建议总是直截了当的、彻底的,而且总会牵扯上金钱。

    客观地说,利奥·伊夫格林是拉萝所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之一。在他管理奥兰治郡高级法院的多年期间,法院始终保持全州最低的误判率。上级法院视他为上帝。因此,他可以很轻松地在受理上诉的法院或其他更高法院谋职,但是,他情愿待在这里。照拉萝的看法,他已深深地根植在他的小王国里:真是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曾对拉萝说过,他永远也不会搬出奥兰治郡,奥兰治郡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就这个问题,拉萝和他有许多共同之处。世上的确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奥兰治郡。

    奥兰治郡位于洛杉矶的南部。法院就坐落在圣塔安娜的市政中心,离阿纳海姆和迪斯尼乐园不远。一旦走进欧文、纽波特、拉古纳海滩或密森韦弗你就会发现,出入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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