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希莉雅都在女性内衣店卖我的内衣裤。”
“是吗?”
他们坐在一张不知为何安在一小片草坪中央的公园长凳上。东尼抚摸丹的左耳垂,两人看一个老黑人稳稳地放风筝。
“你喜欢我吗?”东尼问。
丹尼尔·布兰克不给自己时间畏惧,一转头吻上男孩柔软的唇。
“我当然喜欢你。”
东尼握着他一只手,静静用食指在他掌心画圈。
“你变了,丹。”
“是吗?”
“当然。刚开始跟希莉雅约会时,你好紧绷,完全锁在自己内在。现在我感觉你破茧而出了。你比较常微笑,有时还会大笑。三个月前,你一定不会吻我,对不对?”
“对,三个月前我不会,东尼,也许我们该回去了。伐伦特八成——”
东尼以极为厌恶的语调说。“讨厌!只因为——”他说到这里就停口。
但伐伦特不在家,东尼用自己的钥匙开门。丹尼尔的玫瑰插在玄关桌上一只中国花瓶里。除了玫瑰的馥郁甜香,他还嗅到另一种味道:希莉雅的香水,一种淡薄烟熏的东方味道,他觉得很奇怪,中午怎么没在门厅这儿闻到这味道。
东尼哼着歌,坚定地拉着他的手带他上楼,楼上房间也有这种味道。
他已经立誓,不只要知觉而要去体验,要剥光自己,一头栽进生命的热烈中心。杀死法兰克·隆巴德是一场巨变,震骇了他,就像地震崩裂了紧实的土地,使它向蓝天敞开。
现在,赤裸与这粉嫩美少年独处,他寻找的情绪来得更快更容易,对自己感受的畏惧已变成好奇和饥渴。他寻找自己内心角落,无比的甜蜜与无比的温柔,需要牺牲,想要去爱,不管他人生至今缺乏什么,他都决心要找到,要提供,要以又热又香的事物填满自己,所有可能照亮人生、显示其神秘与目的的情绪和感受。
男孩的身体全是温暖织品:天鹅绒眼皮,丝缎臀部,大腿内侧是发着微亮的绸。慢慢的,以一种刻意的体贴,丹尼尔·布兰克将嘴与舌凑上这些全带有青春芬芳、甜美移动的布料。利用青春,取悦它并从中被取悦,如今在他看来跟杀人一样重要,也是一种以自觉意志大大敞开自己、感受生命的方式。
少年在他的爱抚下扭动呻吟,那白炽的肉体使他发热勃起。他进入东尼,插入他的直肠,男孩既痛又乐地叫出声。布兰克彷佛听见远方有一声模糊的女人笑声,再度闻到附着在肮脏床垫上的她的味道。
之后,当他把少年抱在怀里,吻去他的泪——那些泪犹如新酒——他想到有可能,甚至很可能,他们是在操纵他,理由他无法想象。但这不重要。因为不管理由是什么,都一定是自私的。
突然间他知道了。她的流利言词,她关于仪式的长篇大论,她对典礼的喜爱和对恶的美化尊崇——这一切都散发自我中心的气味。除此之外别无解释。她以某种方式寻求让自己独树一格,且高人一等。她想征服世界,或许已征召他加入她繁复华美的计谋。
但不管征召与否,她解开了他的锁,将会发现他的行动已超越她。无论她的自私动机为何,他都会完成自己的任务:不是征服生命,而是与之合而为一,紧紧拥抱它、感受它、爱它,最后得知它美丽的谜。不是AMROK II那种知道,而是以他的心、他的直觉、他的性腺知道,分享秘密,与宇宙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