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凶手受过训练且穿绉胶底鞋,自藏身处跃出、奔上三四阶、从背后冲向受害者的一连串动作也不可能丝毫不发出任何声音。这样隆巴德便会转头面对来袭者,也许抬起一臂保护自己,或者试图逃跑。然而他显然是突然毫无预警地被打倒。
狄雷尼几乎没移动,盯着对街的建筑门面。他承认,凶手也可能等在某栋楼的外侧大厅,等着走向约克大道的隆巴德经过,然后出门走上人行道,跟在他后面。但还是一样,隆巴德一定会听见他的声响或感觉到他的存在。在午夜的这条街上,像隆巴德这样关注街头犯罪的人,岂会任人跟踪靠近?市议员大可跑向约克大道的人车,甚至冲到对街向独栋楼房大厅的门房求助。
当然,这一切理论的前提都是隆巴德是特定下手对象,凶手跟踪他或至少知道他这时间会出现在这条街,但凶手袭击动作的事出突然和完全成功,是目前最令狄雷尼感兴趣的两点。他沿原路走回河岸围栏,转身,这回开始慢慢走向约克大道。
“‘铁卵蛋’在干嘛,警官?”一名制服巡警问。他被派守在人行道的粉笔人形旁,负责赶走好奇的旁观者。
巡佐盯着对街缓缓踱步的队长。
“咦,当然是在找线索啊。”他淡然解释。“他一定会找到什么作废的法国邮票啦、少了小指的左手手套啦,或者单单一根火鸡羽毛,然后他就会侦破谋杀案,升任副探长。他妈的你以为他在做什么?”
巡警不知道,巡佐也不知道。
狄雷尼想,另一个可能性是凶手与隆巴德并肩同行,两入是朋友。但凶手若取出武器、闪到被害人身后、直接由后方将他击倒,隆巴德怎可能不警戒转身、闪躲、或试着挡开对方的攻击?
最胶着的一点,依然是这袭击来得如此突然,而隆巴德这样高壮的男人却看似毫无抵抗,任由凶手从后接近下手。
狄雷尼停步片刻思索:他往前跑太快了。也许凶手不是从后方接近。也许他从约克大道直接朝隆巴德走来,如果他衣着讲究,步履匆匆,看似住在这条街、午夜时分只想尽快回家的人,隆巴德可能会在对方接近时加以打量。如果那人看来没问题,隆巴德可能会稍稍往旁移开,让他经过。
当然,武器必须藏着。但若凶器是水管或榔头,有不少方式可以藏——藏进折起的报纸,藏在大衣下挂在手臂上,甚至藏在伪装的包裹里。然后,跟隆巴德错身而过的那一瞬,当被害人的注意力转移到前方时,凶手便可以露出武器,陡然转身,狠击隆巴德的头骨。这一切都在一瞬间。如此隆巴德毫无预警,向前仆倒时已经死亡。然后凶手重新藏起武器,沿原路走回约克大道,甚至继续往前走回他住的公寓——如果他是这条街的住户的话——或者走向朋友的公寓,或者走向停在方便逃逸之处的车。
狄雷尼把这假设从头再想一遍,愈细想愈觉得可能。这假设感觉很对。如此假设的前提是,走向隆巴德的凶手是陌生人,但如果他衣着讲究,模样“合法”,看似正匆匆赶回家,不管隆巴德还是谁都不太可能会避到对街去免得遭袭。至于凶手行凶后继续走回自己家或朋友家这一点,队长决定排除;凶手一定猜得到这条街每一名住户都会被警方询问,凶杀发生时间的行踪也会受到查证。不,凶手要不就回约克大道,要不就开停在附近的车逃逸。
狄雷尼走回挡住东河路的围栏,过街,低头盯着人行道上的陈尸处,面朝被害人当时的前进方向。
现在我是法兰克·隆巴德,很快就要死了。我刚跟母亲共进晚餐,午夜离开她的公寓,急着回到布鲁克林的家。我走得很快,随时环顾四周,甚至往赤褐砂石建筑被灌木包围的门口下方看,我非常清楚街头袭击事件的发生率,我确定没人埋伏在哪里等着敲我的头或抢我的钱。
我抬头看前方。有个男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