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他质问。
“不太好。”
“别吃药。喝杯烈的。白兰地最好,或者一杯波特酒。或者上床前来瓶黑啤酒。”
“是。好的。谢谢你,我会的。”
两人握手。
“哦,等等,”佛格森说,“你忘了那些文件。我帮你把档案夹拿来。”
但他回来时,狄雷尼已经走了。
他回家,在制服外套下多穿一件厚重的羊毛衣,然后走到隔壁的分局。分局正门口停了一辆非警用车,乘客前座那一边的挡风玻璃内侧放了张大卡片,写道:媒体采访车。
狄雷尼大步走进局里,有个平民正在跟值星巡佐讲话。听他重重走来,两人的交谈为之中断,转过头来。
“是你的车吗?”他问那男人。“停在门口?”
“是,是我的。我刚刚——”
“你是记者?”
“是的。我只是刚刚——”
“把车移开。你停在只限公务车停的地方,那里标示得很清楚。”
“我只是想——”
“警官,”狄雷尼说,“如果车两分钟内没有移走,就开传票给这人。如果五分钟后车还在那里,就叫拖吊车来拖走。明白了吗?”
“是的,长官。”
“听着——”男人开口说。
狄雷尼走过他身旁,径自上楼进办公室。他从档案柜最上层抽屉取出漆成黑色的三电池手电筒,把一根短硬的橡胶警棍塞进外套口袋,配枪皮带上挂一把钢质“随手使”。
当他再度走进沁寒的夜色,媒体车已经改停到对街,但记者站在分局门口的人行道上。
“你叫什么名字?”他气愤问道。
“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要不要我的警徽号码?”
“哦……狄雷尼。我听说过你。”
“是吗?”
“‘铁卵蛋’。人家不都这样叫你?”
“是。”
记者瞪着他,突然大笑起来,伸出手。
“队长,我叫韩德利,托马斯·韩德利。车的事情很抱歉,你完全有理,我完全没理。”
狄雷尼与他握手。
“你拿着手电筒要去哪,队长?”
“只是四处看看。”
“我可以跟吗?”
狄雷尼耸耸肩。“随便你。”
他们走上第五大道,然后转向北。街旁满是商店、超市、银行,大部分门窗前都拉上锁起铁门,里面全亮着一盏灯。
“看到没?”狄雷尼伸手一比。“我寄信给辖区内每个商家,要他们留一盏至少一百瓦的灯整夜不关。我追着他们不放,现在有百分之九十八点二的商家都照做。很简单的小事,但让本辖区内商家遭破门侵入的案例降低了百分之十四点七。”
狄雷尼停在一家没有铁门的修鞋店前,伸手试拉店门。门锁得紧紧的。
“有点不寻常,不是吗?”韩德利问,觉得很有意思。“队长亲自巡逻?这不是步行巡警的差事吗?”
“当然。我刚接二五么时,纪律非常松散。所以我开始突击检查,用走的,大部分在夜里。很有效。弟兄永远不知道我何时何地会出现,所以都保持警戒。”
“你每晚都这么做?”
“是的。当然我没法走遍整个辖区,但我每晚走不同的五六条街。我不再一定得这么做,你知道,我的部下都戒慎小心。但这已经变成习惯,我想我乐在其中。事实上,我每天不巡逻就睡不着。我太太说我像个家长,上床前一定得绕遍全屋,确定所有门窗都锁好。”
一辆载有两名警员的巡逻车缓缓开过,乘客座的警员打量他们,认出队长,朝他敬礼,他也固礼。狄雷尼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