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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当年,她是曼哈顿率先脱下胸罩的女人之一。他是曼哈顿率先拿领带当皮带的男人之一。她是率先拿工人午餐盒当手提包的人之一。他是率先不穿袜直接穿懒人鞋的人之一。一马当先!对新事物的狂热蛊惑他们、驱策他们。

    布兰克夫妇签的那份又长又详细的分居协议书里,丝毫没提到芙萝伦斯和山姆尔·莫顿。吉尔妲拿到别克房车、瓦特福水晶、毕加索版画,丹尼尔拿到公寓租约、美国钢铁公司的一百张股票、果汁机。没人提起莫顿夫妇。大家默认他们是丹尼尔“最好的朋友”,归丹尼尔所有。也确实如此。

    俗语说“相反特性相吸”,他们却非如此。这对夫妇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面。山姆尔和芙萝伦斯的分界在哪里?没人弄得清。他们是双重焦点的影像。不,他们是双重影像,同时聚焦。

    他们外貌相像得会让陌生人误认为兄妹。矮、骨瘦如柴、头盔似的油油黑发,两人都有雪貂似的五官,动作迅速突然,像不安的动物。

    他原是有妇之夫,制造合成纤维;她原是有夫之妇,是布料设计师。他们在一场抵制演出的抗议活动中相识,发现两人看的是同一个心理治疗师。一年后他们各自离婚,与对方结婚,同意不生小孩以免为爆炸的人口火上加油。两人都心甘情愿、高高兴兴、欢天喜地接受结扎手术。

    他们的婚姻就像两块磁铁啪地相吸,两人有完全相同的喜好、恐惧、希望、偏见、野心、品味、情绪、厌恶、绝望。他们是同一人化身为二,睡在同一张加大双人床上,紧紧缠抱。

    他们改变生活方式像换内衣裤一样频繁。他们走在所有人前面,在那些东西开始流行之前,他们便买了普普艺术、欧普艺术,然后又比艺评家先知先觉回到写实主义。他们历经大麻、安非他命、巴比妥盐、摇头丸,还有仅仅一次颤抖着试用海洛因,最后回头喝涩苦艾酒加冰块。他们率先尝试新餐馆,率先戴米老鼠表,率先发掘男高音新秀,率先看新电影、新戏、新芭蕾,率先把太阳眼镜推戴到头上。他们踏遍纽约,口耳相传:“中国城那家不可思议的小餐馆……西城最棒的肚皮舞娘……运河街那家疯狂的破烂店……”

    他们生为犹太人,经过唯一神派、美以美教派、圣公会教派(还短暂摸过马克思主义),然后信了天主教。皈依并告解过一次之后,他们又在哈林区发现一家帅呆了的长老教会,那里每个人都拍掌叫喊。没一样东西让他们兴趣持久,每一样东西都要尝鲜起头。他们一头栽进瑜珈、禅宗、哈瑞奎师那。他们研究占星学、做大肠水疗,还请过一位胡须宗师来吃晚饭。

    他们投入反越战运动,到华盛顿举标语示威、游行、喊口号。山姆被一个建筑工人打伤头,芙萝被一个华尔街主管吐口水。然后他们在新罕布什尔一处公社待了三个星期,二十一人睡一间房。

    “他们除了言不及义什么也没做!”山姆说。

    “没深度,没意义!”芙萝说。

    “烂透了!”两人同时说。

    驱策他们、激使他们寻求“关连”,令他们渴望“沟通”、渴望进行“有意义的对话”、渴望找到“宇宙闪光”、渴望发现“宇宙接触”,事实上渴望重塑宇宙的,是罪恶感。

    他们的伟大才华,他们因其太过粗俗而加以否认的天分,其实就是:两人都极具赚钱本领。芙萝伦斯设计的迷幻图样疯狂畅销,山姆尔是第七大道上最先预见“年轻人市场”潜力的人之一。他们开设自己的工厂,财源滚滚来。

    两人现年三十五六,一直都是带头尝新的人。他们加入一九六零年代的社会混乱:嬉皮、花的孩子、风靡之至的牛仔裤和流苏皮夹克和宽长裙和男用项链,还有印地安珠串和老祖母眼镜和所有其他年轻人的必备行头,很快就被年长一代接收。

    敏锐的眼光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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