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等待着可能的结果,表现得就像大战期间发生空袭时的态度一样;现在就和那时候一样,感觉到笃定会出事。不过,事实上,他毫发无伤地度过了战争期间,而在他心中的某部分无疑仍存有侥幸逃过一劫的想法,其间还掺杂了一种处于绝望边缘的矛盾快感。
在这种心情下,安德森沉溺了约莫半个小时,他发呆地瞪着天空;接着视线的焦距似乎凝聚起来,环顾这个有条不紊的房间,然后停在某个放错位置的东西上。那是他从波雷克芬的派对中拿走的蓝色大衣。赖森刚才说了什么?它看起来像是葛雷特瑞克的大衣?安德森慢慢起身(从童装世界回来后,他的动作变得像老人一样有点迟缓),拎起大衣,走向赖森的办公室。这个广告撰稿人不在位子上,不过葛雷特瑞克坐在房间角落的一张桌子前面,他面前有一本敞开的文件夹,手里持着电话机。安德森一进来,他就把听筒放回原处。
安德森拎着大衣。
“昨天晚上我拿错了大衣。赖森猜这可能是你的。”
他看错了吗,这个金发年轻人在回答前是否犹豫了一下?如果他丢了一件大衣,自己一定知道才对。
“是的,它看起来很像是我的。”
“你的大衣丢了吗?是在波雷克芬的派对里弄丢的吗?”
“没错。”葛雷特瑞克点点头,露出无邪迷人的笑容。“老实说,我喝了很多,所以搞不清楚去了什么地方。我也不确定把它遗忘在哪里。不过它是我的。它衣袖上的绘画标记我认得出来。”
安德森仍拎着大衣。
“你认识波雷克芬?”
“其实不认识。我舅舅,就是马尔康爵士,他帮我引荐了一些人,他们就是其中两位。”
“我没看到你人在那儿。”
葛雷特瑞克含蓄地笑了笑。
“我还来不及过去跟您打招呼,您就怒气冲冲、满口恶语地离开了。你造成很大的骚动。”
当然了——是佛莱契利!安德森把他忘的一干二净。
“佛莱契利还好吗?”
“那是他的名字吗?我认为他伤的不很重。他似乎整晚都在为他的老婆哀号。我相信他是待了整晚。起码,我走的时候他还在。没错,这的确是我的大衣。”葛雷特瑞克看了看标签,把手伸进大衣口袋。“我想您没留下什么东西——”他的手伸出口袋,并且多了一个信封。他看着它说道:“这是您的。”信封上面打了字,字体有点眼熟,写的是“安德森先生收”。
安德森把信封放进自己口袋,随即一语不发地走出房间。回到自己办公室后,他抽出一张普通厚度的淡黄色卡片。上面打着字:
而且光滑有如巨大的雪花石膏。
然而她势必染上颜色,否则她还会背叛更多的男人。
陈腔滥调,安德森心里想,真是伤感的陈腔滥调。某人花五分钟在史蒂芬森或巴特雷牌打字机上面弄出来的玩意。为何这字体似曾相识,这会儿他想起来了。他可以确定,这和警官拿给他看的匿名信是同样的字体。不过,卡片上的感伤用语,拨动了他内心某个地方,时而温柔时而恼人地探入他极为脆弱深邃的隐密处。这卡片是如何放入那件大衣的口袋里?不可能是他在派对的时候放进去的,因为没有人会预料到后来他会穿着葛雷特瑞克的大衣离开。有一种简单的可能性,在他穿上大衣后正要离开之际,卡片才偷偷放进去的,但这种可能性听起来似乎微乎其微。比较大的可能是,某人在今天早上,趁着大衣放在他办公室的时候,将卡片放入大衣口袋。所谓的某人,可以是任何人,我们称之为X好了。然而,小薇的信和那张空白信纸,是放到他桌上去的。为何X选择将这张卡片放入大衣口袋,而不是放在他桌上呢?对于这个问题,安德森不得其解,直到灵光一闪(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