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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为什么不愿意,你不也挺冲动的?反正我不愿意随随便便这样。

    她明白了:自己至今没迈出这一步,因为她不愿意随随便便就这样。那太没意思了。

    轮到杜正光分析小莉的感觉层次。人们否定《新生代》,他有一种轻松感,也开始认为这部小说写得不成功。昨天刚看完这部小说,曾有半天神情黯然,说不出话。这个不出名的女孩,听说刚开始学写作,写得这么有才气,灵活潇洒,文笔纵横,让他嫉妒。都是搞文学的,同行相嫉;他也是写农村的,更是同行中同行,相嫉更深。对方是女性,比自己年轻,更让他受不了。他第一次发现:男人不嫉妒女人,是因为女人通常比男人弱。如果在同一领域遇到比自己强的女人,对她的嫉妒会超过男人。他把稿子翻来翻去,不自觉的意图是寻找它的不足,却更多地折磨了自己。太流畅了——自己的文笔滞涩得多;太轻松了,一看就是一口气写的——自己往往写得很吃力;太长了,算了算,十七万八千字——自己至今还未写过长篇;感觉太细敏了——这最让他难受。他插过队,又一天到晚往农村跑,可就是写不出这种农民对土地、对炕头、村落、场院、碾子、猪舍,哪怕对一瓢倒到猪食槽中的泔水的细致感觉。他读了,能体会到,很真切,他却绝对写不出来。“炕从屁股、盘着的双腿暖上来,暖到头,暖遍全身,人就像个面和稀了、蒸酥了的窝头坐在笼屉里,浑身懒洋洋、痒乎乎的不愿动。”这种感觉,他不也多次有过?“茧皮干裂的大手把一疙瘩黄土捏研成面,土面细细的,从手中流下来,经过每一道深深的茧皮裂缝,熨贴着这劳作的‘伤痕’,一缕缕,像是划出了千沟万壑。”他能写出来?“牛们一步步回村了,晚霞在它们叠皱的黄皮上变幻着一幅幅静谧的农村傍晚图。”简练而优美。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顾小莉在他心目中有了神秘的魅力,今天又见她这么漂亮,更有些仰视了。他不断提起男性的自尊,并预支未来的成就支撑自己——现在还没写顺手,几年后他一定能写出伟大作品。

    然而,此刻他完全站在一个优越者的地位来评判她了。他是文学界的兄长,他是老师。他是个体魄强健的男人,面对着一个不成熟的年轻姑娘。他可以大大方方含笑正视对方,可以用目光和言辞笼罩住对方柔嫩的身体。他突然发现:男人有了优越自信的俯视,才能真正获得欣赏女性美的权力。

    他的谈吐是豪爽的、直率的、渊博的,引了许多理论,讲了许多农村生活,说明:《新生代》作者的感觉虽然有独到之处,但太狭窄,太局限,太主观化,很多地方是用城市大学生的心理取代农民的心理。读着别扭。我觉得,你缺乏成为大作家的素质:就是善于替各种人体验生活。你的角度太单一,是一个女学生在讲述世界。所以作品显得稚嫩。讲到人格,这可能暴露你的个性是唯我的。唯我的人,缺乏对整个人类的理解、同情和关心,缺乏人道主义,是很难成为大作家的。

    整个世界拿她开刀。小莉第一次感到自己这么软弱,可怜。她要哭了。不知为什么,她想到幼年时的奶妈了。她很少怀恋往事,可现在奶妈的形象浮现在眼前。她是婴孩,吮吸着xx头,躺在奶妈温暖的怀抱里。她有那么久远的知觉和记忆吗?是幻觉?这就是自己的内心独白——关于知觉和幻觉?奶妈现在是她隐隐约约的上帝。

    她今年二十二了。二十二岁的梦更多。她是夜夜都有梦的人。听说李向南结婚了,和林虹,还是和黄平平?她火了,急匆匆去找他。路挺远。两边楼房嗖嗖地闪。李向南被她从热热闹闹的婚宴上叫出来,那里灯红酒绿,笑声一片。看见一个穿白色纱裙头戴红花的新娘。她和李向南在街边一个冷凄凄的小酒店坐下,一个黑污的小方桌,再无别人。你生气了?李向南问。没有,我来祝贺你。她说。那请你一块儿进去。李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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