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省联合大讨伐”
胁利诱抗联人员中的变节投降分子,或通过抗联人员的亲属进行劝降活动。对已降敌的人员,则被编成警察队、特设队、特别工作班,利用他们对抗联熟悉的特点,讨伐抗联部队,破坏抗联的密营、山寨,捕杀抗联领导骨干。
第七,进行所谓的“思想讨伐”和“文化讨伐”。从1940年3月开始,野副讨伐司令部每隔半个月,都要在吉林市召开一次会议,有讨伐司令部参谋、宪兵、警察等部部长参加,专门研究从文化思想方面如何镇压东北抗联的措施。还派出大批伪协和会人员和伪行政人员,在“讨伐”地区各地组成“宣抚班”,构成“宣抚网”,对抗日军民大肆进行“宣抚活动”。同时还向“讨伐”区域大量散发反共传单和色情照片、淫秽书刊,以期对抗联人员进行思想腐蚀和精神打击。为了策动抗联内部的分化,捕杀抗联高级将领,1939年4月伪治安部还制定了捕杀抗联及抗日军高中级干部的赏金规定,其中规定杀害抗联军长者赏金1万元,杀害师长赏金5000元,杀害团长、参谋长赏金2000元,其他人赏金1000元或酌情给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