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雪葬-2
听他这样说她很感动。别人总喜欢用一种尺度和模式去衡量一切。在英国,十足的平凡就是美德。听人说她非凡,她感到如释重负。从此她再也不用为那些俗气的标准发愁了。
“你知道,”他说,“我可是一文不名。”
“哦,钱!”他耸起肩道,“人长大了以后,钱是为你效劳的。只是年轻时难以有钱。别为钱犯愁,弄钱很容易。”
“是吗?”她笑道。
“总是这样。只要你要,杰拉德家会给你一笔钱的——”
她的脸红透了。
“我会向任何一个人要,”她很艰难地说,“但就是不向他要。”
洛克凝视着她。
“好,”他说。“就算向别人要吧。只是不要回那个英国去,别再回那所学校。别去,别那么傻。”
又一阵沉默。他不敢要她跟他走,他甚至不敢肯定她会需要他。再说她也怕他提这样的要求。他珍惜自己的孤独,很怕别人分享他的生活,甚至一天也不行。
“我唯一了解的别处就是巴黎,”她说,“可我无法忍受巴黎。”
她睁大眼睛死死地盯住洛克。洛克垂下头把脸扭向一旁。
“巴黎,不行!”他说,“陷入爱的信仰、最新式的主义和新的崇拜基督热中,还不如整天骑旋转木马的好。不过,你可以去德累斯顿。我在那儿有一间画室,我可以给你一份工作,哦,很容易干的工作。尽管我还没看过你的作品,可我相信你行。到德累斯顿来吧,那可是个好地方,你想过的城市生活可以在那儿找到。你在那儿可以得到一切,不会有巴黎的愚昧和慕尼黑的啤酒。”
他坐着,冷静地看着她。她就喜欢他跟她说话时那种坦率劲儿,就象在自言自语。他是她的艺术伙伴,但首先是她的同伴。
“不行,巴黎,”他又说,“巴黎让我恶心。呸,爱情,我讨厌它。爱情,爱情,爱情,用哪种语言讲出这个词来都招人厌恶。女人和爱,再没有比这个更让人腻味的了。”他大叫着。
“我也是这么想。”她说。
“讨厌”他重复道,“我戴这顶帽子或那顶帽子这有什么关系。爱也是这样。我不需要戴什么帽子,怎么舒服怎么来。如果爱情让我不方便,我就不去爱。对你说吧,太太,”他向她凑过来,迅速打了一个手式,似乎要把什么打到一边去,“小姐,别介意,我告诉你吧,为了得到一个聪明的小伙伴,我会付出一切,包括你全部的爱。”他目光炯炯、阴沉沉地看着她。“你明白吗?”他微微一笑。“不管她年龄多大,一百岁,一千岁,对我来说都一样,只要她能理解就行。”说着他猛地闭上了眼睛。
戈珍又一次感到被冒犯了。他难道不认为她长得漂亮吗?
她突然笑道:“我得再等二十年才符合你的条件,”她说。“我十分丑,对吗?”
他突然以一个艺术家的眼光审视着她。
“你很美,”他说,“我很为这个高兴。可不是这么回事,不是,”他叫着强调,这让她有点得意起来。“你美,是因为你有智慧,你悟性好。而我,是个提不起来的人。那好!那就别要求我变得强壮、健美。可是,我,”他很奇怪地把手放在嘴上,“我在找情妇,我是找你作情妇,因为你在智慧上跟我匹配。明白吗?”
“是的,”她说,“我明白。”
“至于爱情,”他打个手式似乎要扔掉什么讨厌的东西,“是无关紧要的,无关紧要。今晚我喝白葡萄酒或不喝酒有什么关系?没关系,没关系嘛。所以,爱情与偷情,今天与明天甚至永远,这都是一回事,都没关系,跟喝不喝白葡萄酒一样。”
他说完这话绝望地垂下头去。戈珍凝视着他。她的脸变得苍白。
突然她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