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求求你了,让我做点什么吧。我给你擦擦靴子吧?你瞧,我这就趴下,把它们舔干净。”老兄,信不信由你,我双腿跪下,伸长舌头去舔他那双又脏又臭的靴子。可这个家伙根本不领情,还来踢我的疮口,尽管踢得不算重。那时我似乎觉得单纯用手抓住他的脚踝,把这个可恶的家伙摔倒,总不会呕吐和疼痛吧。所以我就这样做了。他大吃一惊,轰然倒地,观众一阵哄笑。可是一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我又害怕了,赶快伸手去把他拉起来。他站起身来正准备朝我脸上正儿八经地给上一拳,布罗德斯基博士说:
“好了,这样足够了。”然后,那个可怕的家伙微微鞠了个躬,像演员一样轻盈地跑开了。这时,所有的灯光射向我,刺得我睁不开眼,腐烂的伤口也钻心地疼,我禁不住大叫起来。布罗德斯基博士对观众说:“诸位已经看到了,我们的实验对象是通过被迫作恶而从善的,这真是一种自相矛盾的作法。使用暴力的想法总是伴随着非常强烈的肉体痛苦。而要克服这些,我们的实验对象不得不完全改变态度。有什么疑问吗?”
“选择,”一个深沉圆润的声音低声咕哝道。我猜测这声音是从监狱牧师那里发出来的。“他毫无选择,对吧?他贬低自己是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是害怕皮肉受苦。很明显,他这样做并非自愿。他不再做坏事,但也从此失去了判断是非的能力。”
安东尼·博尔赫斯《装发条的桔子》(一九六二)
“概念小说”一词通常暗示一本书的叙事性不强。其中的人物灵活、善辩。他们反复地商讨哲学问题,几乎没有时间吃、喝、调情。这个古老的传统要追溯到柏拉图的《对话录》,现在早已过时。例如,十九世纪出版了数百部这样的小说,书中阐述的都是些抽象概念,涉及反对和维护高教会派和低教会派的英国圣公会教义、罗马天主教义以及怀疑论等等,偶尔为图书馆流通的需要而掺入一点情节剧;结果,绝大多数都被人们彻底遗忘了,这也是理所当然的;那些概念已不再令人感兴趣,而且书中的阐述使得人物和情节毫无生气。
这种小说有时又叫做“主题小说”,即有论点的小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词是我们从法语里借来的。无论是有明确论点的概念小说,还是从更广义的角度讲是纯理论的和辨证的概念小说,在欧洲大陆文学中似乎总比在英国的文学中更有其发展的土壤。或许这与英国社会明显缺少一个自我界定的知识分子层有关。这一事实有时又可归因为英国自十七世纪以来没有经历一场革命,而且相比之下没有受到现代欧洲历史巨变的冲击。不论是何原因,在英国现代文学中都无法找到与陀恩妥耶夫斯基、托马斯·曼、罗伯特·缪塞尔,让·保尔·萨特相匹敌的小说家。或许D·h·劳伦斯最接近他们,尤其是在其中,但他的作品中所讨论和阐述的观点都是与个人有关的,且不说它们是非常古怪的,而且常与现代欧洲思潮的主流有一定距离。
当然,任何值得一读的小说都包含概念,激发人产生概念,而且可以利用概念进行讨论。但我们说的“概念小说”主要是指这样一部小说,作品能量的来源是概念,而不是,比如说感情、道德选择、人际关系或者人的沉浮盛衰等;是概念产生、形成和保持着叙事的能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英国小说家更惯于用喜剧的和讽刺的小说(包括校园小说)或者用不同形式的虚构故事和乌托邦式的或反面乌托邦式的幻想作品去直接讨论概念。前面我曾举过两种小说的例子—像马尔康姆·布莱德伯利的《历史人》和塞缪尔·巴特勒的《埃瑞璜》。安东尼·博尔赫斯的《装发条的桔子》则属于第二种。
安东尼·博尔赫斯在他的自传中记载,一九六○年左右英国曾有过两个氓流团伙,一个叫“摩登派”,另一个叫“摇滚派”。他说他的《装发条的桔子》正是受到他们的启发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