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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我长大了—亲戚们都恨我—送我去学堂—爷爷不管我—老师虐待我—逆境陪伴着我—我结党营私对老师图谋不轨—不让我见爷爷—被爷爷的继承人追杀—我敲掉他的监护人的牙齿。

    托比亚斯·史沫莱特

    《罗德里克·兰登历险记》(一七四八)

    第十章

    爬两段楼梯竟变成了两章的内容,是不是有点小题大作?你可别说,我们刚刚爬到第一段楼梯的平台,下面还有十五级台阶呢:爸爸和叔叔谈兴正浓,说不定爬一级台阶就会变成一幸的故事。读者诸君,有什么办法?只有听天由命,随它去了。我忽然心生一计:放下帘子,项迪。我放下了帘子。在纸上划条横线,特里斯特兰。我划了。

    好,本章结束,下一章开始。

    由于我做事总爱循规蹈矩,所以,如果这次有什么清规戒律必须遵守的话,就让他见鬼去吧!我会把它揉成一团,然后撕得粉碎,扔进火里。怎么样,暖和了吧?是的,的确。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素材!到底是人要服从规矩,还是规矩要服从人?

    劳伦斯·斯特恩《项狄传》(一七五九—六七)

    第八章

    哪怕亚瑟王的宝座成为我的新床,

    我也不会在上面打发时光。

    圣安东的古井将是我的酒杯,

    因为我的恋人已不再把我放在心上。

    《古调》

    沃尔特·司各特爵士

    《中洛锡安之心》(一八一八)

    第一章

    我一事无成。因为作为一个女人,

    我的目光只停留在眼前。

    布蒙和布莱彻尔《少女的悲剧》

    乔治·艾略特《米都马奇》(一八七一—七二)

    ……她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弗兰克会将她拥入怀中,搂得紧紧的。弗兰克会救她的。

    她站在北街车站那流动的人群中。他握着她的手。她知道他在对她说话,一遍一遍说着旅程的事情。

    詹姆斯·乔伊斯(一九一四)

    人们倾向于把小说的章节划分看成是极其自然的事情,似乎这跟把话语分成句子和段落一样自然,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远非如此。譬如,丹尼尔·笛福的小说是英国早期的作品。他的小说从头到尾一气呵成,无章节可言。他的这种作法,究竟是由于缺乏文学修养,还是刻意模仿未受过正规训练纯朴的叙述者的口吻,让他们把生活经历一古脑倾注在书中,无需什么构思或章法,亦不得而知。无论什么原因,这种手法给读者添了不少麻烦,而且给人造成乱哄哄的感觉。譬如说,读者很难追寻莫尔·弗兰德的行程,他的伙伴及孩子的行踪,并且很难回过头来进行一一认证。

    把一个很长的文本分成几个小的单位有以下几个优点。它可以让叙述停顿下来,给读者喘口气的机会。由于这个原因,章节的划分可以使整个事件在时间和地点上连贯起来。我早就注意到,萨克雷是如何运用每一章的最后一句,就像舞台上每一幕剧的最后一句台词一样,来烘托悬念和出人意料的效果 (见第十五节)。E·M·福斯特在本书第二节所引用的那段文字中运用了相似的手法。开始新的一章同样还有一种行之有效的表意或修辞功用。如果每一章有一个标题,或引语,或本章内容的概括总结,那效果会更好。史沫莱特每章的标题,正如电影广告片一样,把读者向往惊险刺激场面的胃口给吊了起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提前把故事的梗概“泄露”给读者,但又不至于具体到让读者失去兴趣的地步。这些标题充分表现了史沫莱特小说的风味:生动活泼,节奏迅疾,充满了暴力场面。

    一般来说,小说家越贴近现实,越不会注意小说的篇章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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