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不同的口吻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不是一种单一的文体。不像《约瑟夫·安德鲁斯》中的那一段,只有作者菲尔丁一个人的声音,而是多种文体或多种声音的融合。通过这种手法,格雷斯与克里斯蒂调情说爱中的种种摩擦十分准确生动地刻画出来,亦庄亦谐。“她爱他。是的,打心眼里爱他。一见到他,她的心跳就加快,整个身心在渴望中溶化着。”这里,作者似乎借用了传统的文学语言来描写爱情:情书、情诗以及爱情故事。“她不可能投入他的怀抱”直接来源于米尔斯和布恩的爱情故事。这种模仿突出地表现了格雷斯的所作所为是不可靠的。接下来括号里的信息(是的,他会划船……是的,他常爬山……,的确,他买得起)也许是作者预想到读者可能会提出某些问题,并无因未及时提供信息而道歉之意。也许是格雷斯对着女朋友吹嘘克里斯蒂的话语。(更为复杂的是,叙述者事实上就是女朋友中的一个,她叫克罗伊,是用第三人称写自己的,且跟小说家一样洞察其他人物的心思。)
“钻石,不要。谢谢你,克里斯蒂。手表,不要。礼品,信物,不要,亲爱的。巧克力,啊,太好了,谢谢。”从语法的角度来看,这一部分以及该段的下面一部分都是格雷斯的直接言语。然而,文中并未用引号。显然,这并非是言语行为的实录,而是概述性的言语,是格雷斯在不同场合言谈、想法或言外之意的浓缩。她完全可以说“明天见”以及“我惟一的爱,最亲的人”,但几乎永远不会说“我情愿为你死去,但绝对不会跟你上床。”这句话似乎也有其出处。两个极短但对称的段落以叙述者的口吻概述了二者之间的性僵局。这种干巴巴的口吻透射出人物各自的特殊要求。
这段引文鲜明而有代表性地反映了小说语言的一个特性,俄罗斯批评家米哈伊·巴赫金称之为“复音现象”或“对话体”。(不喜欢文学理论的读者可能想跳过本章剩下的部分,其实它远远超出了纯粹的理论。它是小说再现生活的灵魂。)米哈伊·巴赫金认为,传统史诗和抒情诗的语言,或说明文的语言是“独白体”,企图通过一种单一的文体,给世界一个单一的看法或解释。相反,小说则是“对话体”,包括各种不同的文体和声音。各种声音相互对话,并与文本以外的声音,即文化与社会进行对话。小说通过不同的形式实现这种对话。最简单的方式是叙述者与书中的人物进行对话。书中人物根据各自的阶层、宗教、职业、性别等说着与自己身份相符的语言。这一点在小说里可谓司空见惯,然而它在文艺复兴之前的叙述文学中却极为少见。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中有一个弃儿,叫斯洛皮。一个叫贝蒂·希格顿的老妇人收养了他。在老妇人眼里,斯洛皮是个天才。“你们可能不这么想,但斯洛皮读起报纸宋有声有色。”她说,“他会用不同的声音扮演警察。”小说家也用不同的声音扮演警察。
“对于散文艺术家来说,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声音,”米哈伊·巴赫金写道,“他必须深入其间,并且凭着敏锐的耳朵去发现辨别各种声音的特点。他必须把这些特点引用到自己的语言行为中来,而不破坏自己的语言行为。”小说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达到这一目的。通过自由间接引语这种手法,可以把自己的声音同人物的声音结合起来,以表达思想和感情。或者让自己叙述的声音染上一种特殊的色彩,与人物的声音毫无关系。比如说,亨利·菲尔丁就常常采用仿英雄体,用古典和新古典史诗的语言来描写庸俗的场面或艳遇。下面—段文字是沃特斯太太在餐桌上如何勾引主人公汤姆·琼斯的:
首先,从两个迷人的眸子里射出两道媚人的目光,直盯着对方。那明亮的眼睛似闪电一般。可幸的是,这目光只落在一大块牛肉上(当时他正准备把它弄到自己的盘子里),而没造成任何伤害
。
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