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与女伶(下)
书中人人都羡慕荣国府的富贵,而龄官不然。大观园中诸女儿都喜欢宝玉,而龄官不然。她只认为“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劳什子”,将大观园的风亭月榭视为“牢坑”,即黛玉晴雯等人且有愧色,何论乎宝钗袭人哉!还有眠思梦想不得进园的柳五儿呢。
这样,她当然待不多久。在第五十八回遣散十二个女孩子时也不曾单提她,只用“所愿去者止四五人”(六四○页)一语了之。“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她从此就不再见了。
自第五十八回梨香院解散,那些伶工子弟就风流云散了,颇有《论语?微子》所云乐官分散的空气。未去的分在园中各房就显得更活跃了。在此以前,书中只传龄官,其他提得很少。五十八回首叙藕官烧纸,被婆子看见,要去告发,得宝玉解围,问起根由,她不好意思直说,只说去问芳官就知道了。回目载芳官的一段话说明了藕、、蕊官互恋的关系,宝玉又发了一篇大议论。这样的故事和回目“假凤泣虚凰”原是相合的,问题在于写这回书的用意。我前有《读红楼梦随笔》,在其三十三《谈红楼梦的回目》[41]一文中,大意说五十八回的目录,虽似对句平列,却是上下文的关系,似以真对假,实以假明真。就人物来说,即以本回藕、、蕊官三人的故事暗示后回宝、黛、钗三人的结局,这里为节省篇幅起见,不重叙了,只作一点补充的说明。
那文说得很详细,已伤于繁琐,仍有一点重要的遗漏,没有谈到这回目最突出的一点:“茜纱窗”。为什么突出?“茜纱窗”在本文里完全不见。有正戚本作“茜红纱”,但“茜红纱”也不见。这茜纱窗当指怡红院,那么作怡红院不干脆么,为什么不那么写?再说怡红院有没有茜纱窗呢?倒也是一个问题。
大家知道潇湘馆是有茜纱窗的(第四十回,四二二、四二三页),却不必专有,自然也可以用之怡红院。如第七十九回黛玉说:“咱们如今都系霞影纱糊的窗隔”,可见怡红院潇湘馆并以霞影纱糊窗,这样说就比较简单了。可是再看下去,反而使人迷糊。
“……但只一件:虽然这一改新妙之极,但你居此则可,在我实不敢当。”说着,又接连说了一二百句“不敢”。黛玉笑道:“何妨。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何必分晰得如此生疏。古人异姓陌路,尚然同肥马,衣轻裘,敝之而无憾,何况咱们呢。”宝玉笑道:“论交道不在肥马轻裘,即黄金白璧,亦不当锱铢较量。倒是这唐突闺阁,万万使不得的。”(九○四、九○五页)
黛玉说“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而宝玉说“万万使不得的”,然则怡红院又没有茜纱窗了么?
我以为五十八回之“真情揆痴理”之“茜纱窗”,即七十九回宝黛二人所谈,亦即《芙蓉诔》最后改稿“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垅中,卿何薄命”之“茜纱窗”。以五十八回的事实论,芳官宝玉二人在怡红院谈话,这茜纱窗当属之怡红院;以意思论,遥指黛玉之死,这茜纱窗又当属于潇湘馆。此所以虽见回目却不见本文,盖不能见也。如在芳官宝玉谈话时略点“茜纱”字样,这故事便坐实了,且限于当时之怡红院矣。现在交错地写来,这样便造成了回目与本文似乎不相合的奇异现象。且引芳官和宝玉对话一段:
芳官笑道:“那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演那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