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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与女伶(下)
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好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六四七页)

    藕官以新人代旧人,并不见用情专一,其言未必甚佳,宝玉的“称奇道绝”,也颇出我们意外。书中既谓这篇呆话独合了宝玉的呆性,这里所叙显然和后回有关。而且此段引文之后,宝玉又叮嘱芳官转告藕官叫她以后不可再烧纸,应该如何纪念才对;像那样的办法,宝玉在七十八回祭晴雯已亲自实行了。

    这五十八回主要的意思就是这样。否则女伶们的同性恋似颇猥琐,何足多费的宝贵笔墨。回目的作法固然巧妙,如泛泛看来,也未尝不别扭。本句自对,又像两句相对。“假凤泣虚凰”很好;“真情揆痴理”费解,很难得翻成白话,版本中且有误“揆”为“拨”者[42],可见后人也不甚了解。若此等处,盖以作意深隐之故;不然,他尽可以写得漂亮一些呵。

    在藕官烧纸宝玉和她分手后,又去看黛玉,在校本上只有两行字(六四三页),我从前认为虽似闲笔、插笔,实系本回的正文[43],虽似稍过,大意或不误。

    以上虽说要谈藕官,然而藕官实在也谈得很少。

    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中,八十回的前半特写一龄官,后半特写一芳官,都很出色。芳官自分配到怡红院以后,在第五十八至六十回、六十二、六十三回都有她的故事。在姿容妆饰方面且写得工细:

    那芳官只穿着海棠红的小棉袄,底下绿绸撒花夹裤,敞着裤腿,一头乌油似的头发披在脑后,哭的泪人一般。麝月笑道:“把一个莺莺小姐,反弄成拷打的红娘了。这会子又不用妆,就是活现的,还是这么松的。”宝玉道:“他这本来面目极好,倒别弄紧衬了。”(第五十八国顺,校本六四五页。这里引文参用戚本及《红楼梦稿》)

    当时芳官满口嚷热,只穿着一件玉色红青驼绒[44]三色缎子斗的水田小夹袄,束着一条柳绿汗巾;底下是水红撒花夹裤,也散着裤腿;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右耳眼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带着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的面如满月犹白,眼如秋水还清。引的众人笑说:“他两个倒像是双生的弟兄两个。”(第六十三回,六九六、六九七页)

    本回脂本如庚、戚,都有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改名温都里纳各一段[45]。不仅在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之中,就在十二钗中,芳官的形容是作者笔下写得最多的一个人。把她写得很聪明美丽,天真可爱,又有很多的缺点,倚强抓尖,以至于弄权,如柳家的五儿就想走她的门路(第六十回,六六三页)。她已成为宝玉身边一个新进的红人了。

    这样,在那妒宠争妍的怡红院里,岂有不招嫉妒的。晴雯也难免拈酸,她心直口快每每说了出来;袭人却非常深沉,表面和平,不说什么,有时晴雯发了话,她还替芳官解围,如第六十三回写芳官和宝玉一同吃饭后:

    宝玉便笑着将方才吃的饭一节告诉了他两个。袭人笑道:“我说你是猫儿食,闻见了香就好。隔锅饭儿香。虽然如此,也该上去陪他们,多少应个景儿。”晴雯用手指戳在芳官额上说道:“你就是个狐媚子!什么空儿跑了去吃饭。两个人怎么就约下了!也不告诉我们一声儿。”袭人笑道:“不过是误打误撞的遇见了;说约下了,可是没有的事。”(六九○页)

    她似乎是个好好先生。等我们看到第七十七回被逐的时候: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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