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
跟前。是啊,布卢姆先生跨过那塞克斯桥[41]。我得给玛莎写封信。买点信纸。达利烟店。那里的女店员挺殷勤的。布卢姆,老布卢姆。稞麦地开蓝花[42]。
“吃午饭的时候他来过,”杜丝小姐说。
利内翰凑近了些。
“博伊兰先生找我来着吗?”
他问。她回答说:
“肯尼迪小姐,我在楼上的时候博伊兰先生来过吗?”
肯尼迪把第二杯茶端稳了,两眼盯着书页,用小姐式的腔调回答她这句问话:
“没有,他没来过。”
肯尼迪虽听见了,却连抬也不抬一下她那小姐派头的目光,继续读下去。利内翰那圆滚滚的身躯绕着放三明治的钟形玻璃罩走了一圈。
“闷儿!谁在那个角落里哪?”[43]
肯尼迪连睬都不曾睬他一眼,可他还是试着向她献殷勤,提醒她要注意句号。教她光读黑字:圆圆的0和弯曲的S。[44]
辚辚,轻快二轮马车辚辚。
金发女侍看着书,连睬都不睬。她不屑一顾。当他凭着记忆用没有抑扬的腔调呆板地背诵浅显的寓言[45]时,她还是不屑一顾:
“一只狐狸遇见了一只鹳。狐狸对鹳说:‘你把嘴伸进我的喉咙,替我拽出一根骨头好不好?,”[46]
他徒然地用单调低沉的声音讲了这么一段。杜丝小姐把脸掉向旁边那杯茶。
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他说:
“哎呀!啊唷!”
他向迪达勒斯先生致意,对方朝他点了点头。
“一位著名的儿子向他的著名的父亲问候。”
“你指的是谁呀?”迪达勒斯先生说。
利内翰极其和蔼地摊开了双臂。谁呀?
“能是谁呢?”他问,“你还用得着问吗?是斯蒂芬,青年‘大诗人’呀。”
干渴。
著名的父亲迪达勒斯先生将他那填满干烟叶的烟斗撂在一旁。
“原来如此,”他说,“我一时还没悟过来指的是谁呢。我听说他交的朋友都是精心挑选的。你新近见到过他吗?”
他见过。
“今天我还和他一道痛饮过美酒哩,”利内翰说,“城里的穆尼酒馆和海滨上的[47]穆尼酒馆。凭着在诗歌上的努力,他拿到了一笔钱。”
他朝着褐发女侍那被茶水润湿了的嘴唇--倾听着他说话的嘴唇和眼睛,露出了微笑:
“爱琳””的精英们都洗耳恭听。包括都柏林最有才华的新闻记者兼编辑、堂堂的饱学之士休·麦克休,和那位生在荒芜多雨的西部、以奥马登·伯克这一动听的称呼闻名的少年吟游诗人。[49]”
过了一会儿,迪达勒斯先生举起他那杯兑水威士忌。
“那一定挺逗趣儿的,”他说,“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他饮着酒。眼睛里露出眺望远处哀伤之山[50]的神色。他将玻璃杯撂下了。
他朝大厅的门望去。
“看来你们把钢琴挪动了位置。”
“今天调音师来了,”杜丝小姐回答说,“是为了举办允许吸烟的音乐会而调的音。我从来没见过像他那样出色的钢琴演奏家。”
“真的吗?”
“他弹得好吧,肯尼迪小姐?要知道,真正的古典弹奏法。他还是个盲人呢,怪可怜的。我敢肯定他还不满二十岁。”
“真的吗?”迪达勒斯先生说。
他喝完了酒,缓步走开了。
“我一看他的脸就觉得难过,”杜丝小姐用同情的口吻说。
天打雷霹的,你这婊子养的杂种![51]
与她表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