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结果 第十五章 科学 3
的普遍法则(第一种是政治经济学)。不过,与政治经济学的法则不同,语言学法则基本上是历史的,或更确切地说是进化的。(奇怪的是,直到本世纪,人们才试图将数学物理方法,应用到被认为是更为普遍的“交流理论”之一的语言学中。)
他们的基础建立在下列的发现之上,即语言范围广布的印欧语系,彼此之间是互有关联的。这项发现还得到下述明显事实的补充,即每一种现存的欧洲书写语言在漫长的岁月里都被明显地改变了,而且根据推测,仍将继续改变。语言学家的问题不仅是要运用科学比较的方法将各个语言之间的关联加以证明和分类,这项工作当时人已广泛进行(例如,居维叶[Cuvier)所进行的比较分析);同时也是,而且主要是阐释它们必定是从一个共同的母语演化而来的历史进程。语言学是第一门将进化视为其核心的科学。它当然是幸运的,因为《圣经》有关语言的历史所言不多,而如同生物学家和地理学家在付出代价之后所体认的那样,《圣经》对于地球的创造和早期历史的说法显然是太明确了。因此,比起他们倒霉的盟友,语言学家被诺亚洪水淹没或被《创世纪》第一章绊倒的可能性自然少得多。如果说《圣经》曾提过什么,也是与语言学家看法一致的:“整个地球使用同一语言,同一口音。”语言学的幸运,也是由于在所有社会科学当中,只有它不直接研究人——人们总是不愿相信他们的行动是受其自由选择之外的任何东西所决定的——而是直接地研究词语,它们不会像人一样抱怨。因此,它可以自由地面对历史学科始终存在的基本问题:怎样从不变的普遍法则运作中,推演出实际生活中大量的。并且显然是常常变化莫测的个例。
尽管葆朴本人早已提出了语法的曲折变化之起源的理论,但是,语言学先驱们实际上并末在解释语言变化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不过,他们倒是为印欧语系建立了一种类似于谱系表的东西。他们作了许多有关不同语言要素变化相对率的归纳概括,以及诸如“格林法则”(它指出所有日耳曼语言都经历了某些辅音变化,几世纪之后,日耳曼方言的一个分支又发生了另一次类似的变化。)这类范围非常广泛的历史概括。但是,在这种开创性探索的整个过程中,他们从来没有怀疑过,语言的进化不仅是一种建立年代顺序或记录语言变化的事情,而应该用类似于科学法则的普遍语言学法则来加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