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建设
《明史·武宗本纪》载:“正德元年——十月戊午,以刘瑾掌司礼监,邱聚谷大用提督东西厂”。谷大用乃是刘瑾私党,到了正德五年八月刘瑾因谋反处死,谷大用也就辞去西厂事。但据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称谷大用在正德七年又开西厂,这次大概不怎么久,以后就不再设立,共计西厂在武宗时代设立约五年光景。
据丁易着《明代特务政治》记:
明代兵制,自京师以至各郡县,都设立卫所,外边统之都司,内则统于五军都督府。此外还有所谓“上十二卫”(后又增为二十六卫),是内庭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直接受皇帝指挥,不隶属于都督府。
锦衣卫就是这“上十二卫”中的一卫,它的来源是朱元璋即吴王位时所设的拱卫司。洪武二年将司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前后五卫的军士,又以仪銮司隶属之。十五年取消府司,便置立这个锦衣卫。所以它一面继承了这个亲军都尉府的“侍卫”之责,一面又担负了仪銮司掌管卤簿仪仗的任务。《明史》卷七十六《职官志》说明它的职务是:“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共一千五百七员)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籍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
因为是贴身卫队负了保护皇帝之责,他们事前就必须有所防备,于是便时时四出,作秘密调查工作,《明史·职官志》就曾明白规定他们的职务是:“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一。”这已经完全是特务的任务了,何况,又因为他们是直接属于皇帝的原故,任何人他们都可以直接逮捕,根本不必经过外庭法司的法律手续,而皇帝要逮人,也就直接命令他们去逮,并且还叫他们审问,这就是所谓锦衣狱或诏狱了。锦衣卫就是这样的成为明代的一个巨大的特务机关,和东厂遥遥相对,而并称“厂卫”。
“上十二卫”的长官都是指挥使,锦衣卫也是这样。只是锦衣卫位置特别重要,它的指挥使必须是皇帝亲信心腹,所以“恒以勋戚都督领之”,地位较之他卫特别崇高。它的下面领有十七个所,分置官校,官的名目有千百户、总旗、小旗等,死后许以魁武材勇的亲子弟代替,无则选民户充之。校是校尉力士,挑选民间丁壮无恶疾过犯者来担任。他们除了侍卫掌卤簿仪仗而外,便专司侦察,当时名为“缇骑”。
这些缇骑人数,在朱元璋时代还不算多,只五百人(见明通监卷七)。以后逐渐增加,到了明朝中叶,发展到几万人以上,加上外围份子,约有十五、六万人之多。王世贞《锦衣志》载:“都中大豪,善把持长短,多布耳目,所睚无不立碎。所招募畿辅秦晋鲁卫骈胁超乘迹射之以千计,卫之人群衣怒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万人”。
《明史·兵志》则说:“其众目为一军”,并且和正式军队一样,“下直操练如制”。单凭这庞大的数目就足够令人惊骇不置,至于其所造成的罪恶暴行,当然更不可以数计了。
锦衣卫所属除十七所外,还有南北两个镇抚司,南镇抚司掌管本卫刑名,兼理军匠。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的,职务是专理诏狱,所以权势极大。在起先的时候,大狱经其问讯后,便送法司拟罪,还没有具过狱辞。到成化元年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连本卫所下的公事,也可直接上请皇帝解决,卫使不得干预,外庭三法司自然更不敢过问了。所以镇抚职位虽卑,权力却是特重。
而更甚者,“厂”、“卫”结合为一体,又以“司礼监”太监统领,大权集于一人之手,为害更大,日后魏忠贤之权倾一时,与此有密切关系。
而在这道正式的诏命发布以前,他又受到了一次赵南星与东林人士的羞辱,因而使他原本的欢喜快慰减了色,精神上更是怏怏。
事源于他想向赵南星示好,不但蓄意的在人前人后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