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六
。我们拉呱了几分钟。我付了酒帐,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记那本书。”
“不会的。”
我和两个人都拉了手,漫步走开。途中经过书店时,买下那本小说,写上索菲和我的名字。接着,脑子里忽然来了一个念头,但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好写,我把龙沙[注]那首精美小诗的第一句写在上面(这首诗是所有选集里都有的):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我把书留在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靠近码头,我常住在那里,因为天一亮,人就被呼唤值勤人上班的喇叭吵醒;那时太阳朦胧照在港里平静的水上,犹如给那些幽灵似的舰只蒙上一层尸衣,十分娇美。第二天,我们开往卡锡,我要在这儿买点葡萄酒,然后开到马赛;在马赛换了一只我们预订的新船。一星期后,我回到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