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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仁第四
,故疑亦容或有此昏弱之甚,欲进而不能者。但我偶未之见耳。”

    朱注谓有用力而力不足,虽异孔注,其说亦可取。

    陆陇其松阳讲义,引庆源辅氏说:“此章三言未见,而意实相承。初言成德之未见,次言用力之未见,末言用力而力不足者之未见。无非欲学者因是自警而用力于仁耳。”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

    人之过的“人”,皇本作“民”。过是过失。党,一作党类讲,一作朋党讲。

    孔安国注:“党,党类。小人不能为君子之行,非小人之过,当恕而勿责之。观过,使贤愚各当其所,则为仁矣。”

    孔注之意,依皇疏解说,人的过失,各有其类,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农夫不能耕田,是其过失,若不能文书,则非其过。观人之过,能随类而责,不求备于一人,则知此观过之人是有仁心之人。若不依类而责,例如责农夫不能文书,则知此观过者是不仁之人。故云观过斯知仁矣。

    皇疏又引殷仲堪之说:“言人之过失,各由于性类之不同。直者以改邪为义,失在于寡恕。仁者以恻隐为诚,过在于容非。是以与仁同过,其仁可知。观过之义,将在于斯者。”此解与孔注少异。

    各于其党的党字,先儒亦作朋党讲。述而篇陈司败说:“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孔安国注:“相助匿非曰党。”程氏集释引刘开论语补注:“有所亲比谓之党。”以此义解释,人的过失,由于偏护其亲友。故云,人之过也,各于其党。偏护出于私情,以私害公,故为过失。但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舜为天子,假使瞽瞍杀人,孟子认为,舜应该从监狱中窃负瞽瞍而逃。此种私情,顺乎人伦常道,合乎仁心,为圣贤所许。观其过,即知其仁。故云观过斯知仁矣。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道,即是仁道。闻道,非说孔子自闻,是为一般人而言。人在世间,须知为仁之道,方能立己立人。苟无仁道,则必害人害己。仁道学之难,闻之亦难,纵然朝闻夕死,亦不虚此一生,否则纵寿八百年,亦枉为人。又,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闻之更难。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读书人既言学道,而又以恶衣恶食为耻,可见其心仍在名利,志实未立,故不足与之谈道。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君子对于天下人,无专主之亲,无特定之疏,惟以道义是从。即不问亲疏,但以道义是亲,亦即以义为处世准绳。

    无适的适字,无莫的莫字,古注有多种解释。清儒俞曲园,在他的春在堂随笔里,引日本物茂卿所著论语征,考证“适莫”二字即是“亲疏”的意义。意为君子对于天下人,无亲无疏,惟义之所在,与相亲比而已。

    【雪公讲义】

    “适莫”二字,郑读为“敌慕”,注云:适,匹敌之敌;莫,无所贪慕。邢疏二字为厚、薄。俞氏主触迕、贪慕。释氏华严经及无量寿经,皆有“无所适莫”之文。华严经引汉书注曰:适,主也。尔雅曰:莫,定也。谓无偏主亲,无偏定疏。澄观疏曰:无主定于亲疏。无量寿经慧远义疏:无适适之亲,无莫莫之疏。

    “比”字:论语稽求篇:比者,密也,和也。集注:比,从也。

    【按】此章之旨,据郑、邢、俞诸氏所解,皆指对人而言,文义甚显,可从也。有谓指行事者,存心者,用情者,似皆纡曲。至解“适莫”之义,上列之五种,名辞虽有小异,而大旨无不相同,亦可从也。

    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尔雅释诂:“怀,思也。”说文:“怀,念思也。”段注:“念思者,不忘之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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