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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星期一早晨第一小车衣物送到了洗衣房,乔唉声叹气。

    “我说,”他开始说。

    “别跟我说话,”马丁喝道。

    “对不起,乔,”中午马丁说,两人下了班,正要去吃饭。

    对方眼里涌出了泪水。

    “没有啥,老兄,”他说,“我们是在地狱里,无可奈何。你知道,我好像十分喜欢你呢,我难过正因为这个。我一开头就挺喜欢你的。”

    马丁抓住他的手摇了摇。

    “咱们不干了吧,”乔建议,“丢下活儿当流浪汉去。我没有试过,可那难是最容易不过的,什么事都不用干。我生过一回病,伤寒,住在医院里,美妙极了,我真想再生一回病呢。”

    那一星期过得很慢。旅馆客满,额外的“花式浆洗”不断送来。他们创造了英勇奋战的奇迹。每天晚上都在电灯光下苦干,吃饭狼吞虎咽,甚至在早饭前也加班半小时。马丁再也不洗冷水浴了,每时每刻都在赶、赶、赶。乔是个精明的羊倌,他牧放的是时间。他细心地赶着每时每刻,不让它们跑掉;像守财奴数金币一样反复计算着。他疯狂地计算着,计算得发了疯,成了一部发高烧的机器。还有一部机器也跟他配合。那部机器认为自己以前曾经叫马丁·伊甸,原是个人。

    马丁能思考的时刻已很罕见。他那思维的居室早已关闭,连窗户都打上了木板,而他已沦为那居室的幽灵一样的看守者。他是个幽灵,乔说得对。他们俩都是幽灵,而这里便是只有无穷无尽苦役的好久地狱①,或者,这不过是个梦?有时,当他在雾气腾腾热得冒泡的环境里来回地挥舞着沉重的熨斗,熨烫着衣物时,他真觉得是个梦。一会儿之后,或是一千年之后,是会醒过来的。那时他仍会在他的小屋子里,在他那墨迹斑斑的桌子边,接着昨天停下的地方写小说。或者,连那也是一个梦,醒过来已是换班的时候,他得从颠簸的水手舱铺位上翻下来,爬到热带星空下的甲板上去,去掌舵,让凉爽的贸易风吹透他的肌肤。

    --------

    ①好人地狱(limbo):基督教神学:未受洗的儿童和基督诞生前的好人死后所去的地方,在地狱边缘。

    星期六下午三点,空虚的胜利终于到来。

    “我看我还是下去喝一杯啤酒吧,”乔说,口气古怪、单调,说明到周末他已经累垮了。

    马丁似乎突然惊醒过来。他打开工具箱,给自行车上好油,给链条抹了石墨,调整好轴承,在乔去酒店的中途赶上了他。马丁低身伏在车把上,两腿有节奏地使劲蹬着九十六齿的齿轮,绷紧了脸准备面对七十英里的大道、坡路和灰尘。那天晚上他在奥克兰睡觉,星期天又骑完七十英里回来。星期一的早上他疲倦地开始了新一周的工作,但没有喝酒。

    第五周过去,然后是第六周。这两周里他像个机器一样活着,服着苦役,心里只多余出一点点火星——那是灵魂的一丝微光,是那点光驱使他每周赶完那一百四十英里路。但这不是休息,而像是一部超级机器在干活儿,只帮助扑灭着灵魂的那点激光——那已是往日生活的仅有的残余。第七周周末他不知不觉已跟乔一起走上了去村子的路。在那儿他用酒淹没了生命,直到星期一早上才转世还魂。

    到了周末他又去蹬那一百四十英里。为了消除太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他用了更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第三个月末他跟乔第三次下到村里,在那儿他沉入了遗忘,再活了过来。那时他清清楚楚看见他在把自己变成什么样的畜生——不是用酒,而是用干活。酒不是原因,而是结果。酒无可避免地紧随着苦活儿,正如黑夜紧随着白天。威士忌向他耳语的信息是:变作做苦工的畜生不能使他攀登到高处。他点头表示赞同。威士忌很聪明,他泄露有关自己的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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