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们当然会因一位每月只领取少得可怜的退休金的老人面对慈善或社会公益义务的虞诚之举而万分感动;却大可不太因一个富人表现得无比冷漠一毛不拔就愤世嫉俗起来。因为——仁爱之心和社会责任感,恰恰存在于最广大的最普通的公众意识里。世界一向如此。
中国的法律对于中国的富人们是不是像对中国的穷人们一样的严厉我不敢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但是我常见到在一些早市或晚市上,收税人对于摆摊的小贩们真是如狼似虎。我也知道中国的富人们,怎样与中国的某些税务官员、公检法官员们称兄道弟,关系一团火热。而另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是——中国的某些媒介投向富人们的目光,往往并不是监督式的,而是诌媚式的。甚至,有时可以说是“卖春”式的。富人一出钱,它们就欣喜若狂地、忙不选地为富人们大肆鼓噪。不借辟出版面宣传富人的名车和他们的宠物,甚至绘声绘色地讲述他们的哈欠他们的喷嚏他们的伤风感冒……
这个阶层一度是一个以高消费为自豪,并满足于此虚荣的阶层。他们的高消费狂热病,一度也确曾刺激某类商品跟着他们的感觉走,漫天涨价。广大的市民曾因此而身受其害。但现在,他们中某些人的狂热病已基本上发作过去了。那乃是暴富的阶层总是要染上的病症。他们有这个权力。商业现在也又明智地关照着广大市民的购买力了,而不一味地只跟着他们的感觉走了。他们的消费心理正常了,商业成熟了,中国的广大市民也不必仍记前嫌,耿耿于怀。
我认为,“买办”原本不应是一个名声狼藉的词。它起码应是一个中性的词。一个商业词典中的词。
任何一种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任何一种必然性的存在,都可能因条件的截然不同,丽表现出作用的不同。
中国之从前的和现在的“买办”阶层的表现便是一例。
在经济次发达国家与经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活动中,只要这一活动由官方垄断部分地转移向民间渠道了,“买办”者们不但必然产生,而且必然逐渐形成阶层。其实,在中国的古代,在沿海省份对外通商的繁荣时期,便有古代的中国“买办”者们存在着。只要国泰民安,他们并不危害民族利益。相反,他们却能发挥“买办”的积极的商业作用。进言之,即使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中,只要那殖民统治是相对文明的,不是特别野蛮的,“买办”者们的作用,也仍需以两分法来客观分析。
中国人对新事物的接受,其实比某些社会学家们分析和估计的要快得多。
北京人对大小“买办”都缺乏由衷的敬意。
既“外”又“大”,不但“全权”而且“总”代理,在某些中国人心目中,是足以傲视中国的厅局长,甚至可与市长省长平起平坐,一比身份之高低的人物。真是这样的人物,感觉自然非凡。不是只冒充一把,片刻内的心理也很优越。一向不怎么能优越起来的人,难免经常幻想这一种优越附身。一有时机,那幻想便瘾发,于头脑中生出并没有这一种幻想之人绝难理解的古怪荒唐之念。
一方面,“买办”人物在中国的现实中似乎处处得宠。这是“中国特色”。另一方面,他们在现实中又似乎时时受到来自于同胞心理潜层的种种敌意的滋扰。这也是“中国特色”。普通的中国百姓,对“买办”式人物们,是不大能真地轻蔑得起来的。因为都清楚,“买办”式人物们在中国社会中的现实地位,乃是比自己高好几级一辈子也超越不了的等级的。何况也没什么机会表示轻蔑。尽管内心里都是非常的想要那样。而一旦真有机会面对一位名副其实的较大的“买办”人物,他们内心里原先想要表示轻蔑的念头,却又会如冰接近了火,顷刻溶化。代之而顿生的竞往往是一种相形见细似的自卑。由于这自卑的摆布,甚至进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