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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克莱德作证时,说着说着,后来说到:他的家怎样从伊利诺斯州的昆西(当时救世军给了他父母一些工作,他们这才去那里的)迁往堪萨斯城,在那里,从十二岁一直到十五岁,他就动过脑子,想找一些事情做,因为父母要他一面上学,一面还得参与宗教活动,可他硬是不乐意。

    “你在公学念书时总是升级的吧?”

    “不,先生。因为我们搬家次数太多。”

    “你十二岁时上几年级?”

    “您看,本来我该上七年级,可我只能上六年级。我为什么不喜欢念书,原因就在这里。”

    “你对父母的传教活动有什么看法?”

    “嗯,敢情好——只不过每天晚上到街头去唱赞美诗,我可从来就不愿意。”

    克莱德就这样一直说下去,打从小小的杂货铺里干活,卖汽水,送报,一直说到他在格林-戴维逊大酒店——据他向他们介绍,那是堪萨斯城最好的一家旅馆——当侍应生。“不过现在,克莱德,”杰夫森开口说。他深怕梅森在反复讯问被告时,认为克莱德不够资格作证人,就会一个劲儿深挖,挖到了堪萨斯城汽车被撞毁、孩子被轧死一事,因而使被告的证词所产生的影响全给抵消。所以,他就决定先下手为强。毫无疑问,只要他提问时不温不火,恰到好处,克莱德满可以把这一段说得清清楚楚,甚至于还可以轻描淡写一些;要是交给梅森提问的话,那么这一段事,当然罗,就可能被歪曲成确实是邪恶透顶的事。

    “你在那儿工作了多久?”

    “一年多一点儿。”

    “你为什么离开呢?”

    “嗯,那是因为出了一起意外事故。”

    “这意外事故是属于什么性质的?”

    本来克莱德对这一段事早有准备,又经过排练,就把事情经过详详细细说了一遍,其中包括小女孩的死和他的出逃——这一切,不消说,原是梅森打算大谈特谈的。但现在梅森一听到这些,只是摇摇头,讽刺挖苦地咕哝着说:“他自己什么都提到了——可真不赖啊。”杰夫森觉察到自己这一招够厉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准可以把梅森威力最大的一座大炮的“火门柱给拔掉了”——就继续说:

    “你说,克莱德,那时你有多大?”

    “十七、八岁。”

    “你是想说,”在把有关这件事情他能想到的问题通通提过之后杰夫森继续说,“当时你并不知道,既然这辆汽车不是你偷的,你本来是可以回去的,在把这一切说清楚之后,你就可以获释,由你父母监护吧?”

    “我反对!”梅森大声嚷道。“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说明他回到堪萨斯城后,就能获释,由他父母监护。”

    “同意!”法官居高临下,简直令人震耳欲聋地大声说。“请被告辩护律师审问证人时紧凑些,只谈本题吧。”

    “反对!”贝尔纳普即席回答说。

    “不,先生。那我可不知道,”克莱德还是照样这么回答。

    “反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你从堪萨斯城逃出来后,正如你对我说过的那样,就改名为台纳特,是吧?”

    “是的,先生。”

    “再说,克莱德,你为什么要取台纳特这个名字?”“那是一个孩子的名字,我在昆西时常跟他一块玩儿的。”

    “他是个好孩子吗?”

    “抗议,”梅森从他的座位上大声喊道。“法律上无效,无关紧要,与本题毫不相干。”

    “哦,跟你希望陪审团相信的适得其反,他毕竟还是能跟好孩子交往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那我的提问就很有关系啦,”说罢,杰夫森轻蔑地一笑。

    “支持异议,”奥伯沃泽法官声如洪钟地说。

    “不过,当时你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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