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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蓬莱岛案”的讨论
题名《盼望》的诗,起头就说:“人家说你是好汉,我就哭了,我宁愿你,只是孩子的父亲!”诗的结尾还是说:“人家说你是好汉,我就哭了,我宁愿你,只是孩子的父亲!”素敏姊当年的心境,如今我们更加感受得到。

    何况,我们今天以配偶的身份“依法”提起“独立上诉”,虽然与我们丈夫的意思相反,但与他们追求民主、人权的立场与原则,并不相悖;我们今天的决定,不过是在行使我们家庭内部的民主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所赋予被告配偶的基本人权而已。相信,我们的丈夫自会尊重我们的抉择,同时也期盼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密切的关注与支持。

    三位被告家属说她们“深知”她们的丈夫不上诉,“做法自有其政治上的崇高意义”,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认为她们根本就不“深知”。因为她们如果“深知”,她们怎么可以在丈夫们走上前去的崇高时刻,不紧追上前,走在丈夫身边,反倒停下来扯后腿?这种荒唐的“独立上诉”,是十足扯后腿的行为,怎么巧辩都没用、怎么美化也没用,神智清明的人,是绝不相信的(当然神智清明的人,也绝不相信这种行为她们丈夫事先不知情、也绝不相信事先不能控制,因为这些丈夫都是有能力左右“家庭内部的民主原则”的)!

    三位被告家属还引出方素敏的“好汉”与“只是孩子的父亲”对立论,更十足显出她们的妇人之见,她们真是不识大体也不明大义的!她们这种“心境”,十足会给有“崇高意义”的丈夫一种背腹受敌的感觉——前有老K,后有“哭哭啼啼的妻子”,这种困境下,再要陈水扁他们不三心两意,又岂可得乎?

    当然,从根性的问题与“预备”不足的问题观点看,我们不会全怪三位被告家属,她们还需要再教育。邓维桢说“甘地很幸运没有哭哭啼啼的妻子”,这话是错误的。因为在甘地抛弃律师职位、义无反顾的参与独立革命的时候,他的妻子实在也哭哭啼啼过,要他“只是孩子的父亲”而不做他妈的“好汉”。但甘地深识大体也深明大义,他的坚决,感化了妻子,最后他的妻子且死在狱中,成了最伟大的印度女性。这样看来,三位被告家属的错误,其实与三位被告本身的不够坚决有关,需要再教育的,显然不止三位家属了。

    最不可原谅的,是“蓬莱岛案”上诉不上诉的纠缠中,一些党外人士的一些混蛋话。什么“尊重家属的意愿”啦、什么“尊重家属本身的选择”啦、什么“家属们上诉,实际是开辟第二战场”啦、什么“见仁见智”啦、什么“拒绝固然是抗议,上诉却也未见得是妥协,端看今后如何走法”啦……真是混蛋得别有居心、混蛋得气人!邓维桢说这是“短视和无知”,是最客气的说法。因为希望上诉这一事实出现,根本是完全符合国民党利益的。二月二日国民党同路人《雷声》周刊透露:

    正当家属们犹豫不决的时候,有关情治单位也感到事态的严重,除了海外舆论的重大压力外,陈水扁“人权行军”的计划一旦付诸实施,盛况可期,难免不发生或多或少的社会秩序问题。于是,许多情治机构纷纷派出人马,通过各种管道,进行“沟通协调”的疏导工作,希望劝说家属们独立提出上诉。

    这一报道,十足说明了上诉究竟符合了谁的利益。“刑事诉讼法”明定配偶“得为被告之利益独立上诉”,但上诉、上诉,上诉到头来,得为的利益却是国民党的,这一上诉的不识大体与不明大义,还不清楚吗?一些党外人士说的那些话,岂不全是混蛋话吗?

    写到这里,我要重新引喻“曾子易箦”的故事。曾子临死的时候,他的学生乐正子春、儿子曾元、曾申,都环绕在床边,一个童子在墙角举着蜡烛,忽然说:“华而!大夫之箦与!”(“好漂亮啊!是大夫用的席子嘛!”)乐正子春申诉他,说:“止!”(“你不要多嘴!”)可是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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