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着橱柜。
她舔舔嘴唇,看着手。“御风而行,来去无影。”她喃喃自语,对自己的发现迷惑震惊。另一只手沿裸露的颈项往下经过左边乳房,滑过小腹,欲望在手指下跳动:畅饮、温热的血、她的新能力,在激起她的性欲。差不多是史特拉齐出现的时候了。
席拉将三具尸体放入橱柜内。做完爱后或者明天早上,还有足够时间让他们消失。她快速清洗一番,检查地板与被褥,以免被人发现血。然后躺到床上,不耐烦地等待主人来临。
没过多久,他便出现了。这一晚,他从她那里享受到前所未有的激情。
<b>德国萨克森州莱比锡,十一点十九分</b>
不久后,我住进他的城堡,靠他吃穿,还私下积攒了第一笔小财富。史特拉齐也将我介绍给佃户的上流阶级。
不论怎么寻找,也没在当中发现可能会戴夸张假发的人,如父亲或血族会成员。
我早就明白,血族会与吸血鬼有关,是才智出众的研究者。出乎我意料的是,我没兴趣再回去做研究。探测自己权力的深度,吸引别人,用声音迷惑他们,对我而言更有乐趣。
我夜晚出巡狩猎,终于捕获第一个凶手。
噢,玩弄他、折磨他一阵后再吸光他的血,是多么好玩啊!然而,之后我却发觉那血尝起来令人作呕:痛苦败坏了血的味道。
后来几年,我不断往上爬,从一个无足轻重的佃户女伴跃升为知名宠妾,枕边人最后换成献给土耳其人万贯家财以保住财产与特权的王公权贵。
我也因此离老家磨坊越来越远。夜晚,我像阵风一样吹掠村庄,一个个揪出杀人凶手,天亮前又赶回去躺在被我用性爱游戏搞得精疲力竭的情人身边。他们当中从未有人起过疑心。
五年后,我要的不只赞赏和肯定,还要头衔。因此我帮爱人的儿子杀死他的父亲与我的情人,一年后嫁给了他。如今,我是个货真价实的贵族了!
不过我依旧没有发现血亲的踪迹。他们躲藏在哪里?
即使有这恼人问题,一切仍然太顺利了。
我的自大成了绊脚石,追捕完父亲最后一个杀人凶手后回家那夜,终于出事了。
席拉常与太阳竞赛,每回仅仅险胜。不过太阳很少像今晨破晓如此危险地贴近。
通常她会假装整夜乖乖睡在丈夫身边,然后用吻唤醒他,但这次她时间不多了。
席拉马上进入地窖,平日她总以“肺部不适”为由窝在这里。潮湿的硝酸味让她很舒服。在这个十三世纪建造的富丽堂皇的穹棱拱顶空间里,她布置了第二个王国,活得像个王公贵族,如同她住在顶上楼层的丈夫。
席拉急忙步下楼梯,朝卧室走去,她希望能休息几个钟头。长距离的夜行让她疲惫不堪。席拉脱下衣服,裸体坐在哔啪作响的炉火前的沙发上享受温暖。
她完成了复仇,于是思索接下来该做什么。重拾研究吗?究竟值不值得为人类做贡献?村民的忘恩负义加深了她的疑虑。或者,她应该继续寻找犹大之裔。
她陷入沉思,完全没注意到有人在等她。
“你到哪里去了,女人?”
她吓了一跳,转过头来。丈夫麦克希米兰坐在门后的椅子上,从那困倦的双眼可知他等了整个晚上。他右脚马靴里插了一根藤条。
“我出门去了。”她答道。“我觉得烦躁,所以套上马,驾马兜风去了。”
麦克希米兰点点头。“从一个月前开始?那时候你便开始失眠了吗?”他起身,白色衬衫半敞,露出哔叽色裤头,棕发披肩。
席拉预料就算端出其他借口也是枉然。他已经观察她很久了。“你想要我怎样?”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