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凯瑟琳
每座大都市都有其与众不同的风貌,有赋予它特征的个性。本世纪二十年代的芝加哥是一个坐立不安、充满活力的巨人,粗野无礼,一只穿着皮靴的脚仍然踏在工业巨头们无情竞争的时代。城市的诞生是和他们分不开的:。它是的王国。它是像海密·韦斯和施卡费斯·阿尔·卡普恩这些冷酷的职业匪徒的领地。
凯瑟琳·亚历山大记忆中最初发生的事情之一是她父亲带她走进一家酒吧,酒吧的地板上满是锯末。父亲一下子把她抱起来安放在一张很高的凳子上,她坐在那儿感到头昏目眩。他为自己要了一大杯啤酒,为她要了一杯青河牌汽水。那时她才五岁,她还记得当那些陌生人围过来称赞她时父亲得意的神情。所有的人都要了酒,全是父亲付的钱。她还记得她把身体紧紧靠在他的臂上,生怕他撇下她走了。他前一天夜里刚回到城里,凯瑟琳知道他很快又要出门。他是一个云游四海的水手,他告诉她因为工作他要到遥远的城市去,还得一连几个月离开她和妈妈,这样他就能给她带回美好的礼品。凯瑟琳多么想和他订一个协议:如果他能和她待在一起,她宁愿不要那些礼品。父亲笑了,说她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但随后还是去了,六个月后她才见到他。在她年幼的时候,虽然天天见到母亲,但在她心目中,母亲的形象模糊不清,没有给她留下固定的印象。而父亲的形象呢?尽管见面的机会很少,却生动、鲜明。在凯瑟琳的记忆中,他英俊而又欢快,机智而又幽默,一举一动都显示出他的热情和慷慨。他待在家的日子对她来说简直和节日一般,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那么多礼物和预料不到的开心事。
凯瑟琳七岁时,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他们离开芝加哥,搬到了印第安纳州加里市,父亲成了一家珠宝店的推销员。在这里,凯瑟琳进了她一生中第一所学校。她小心翼翼,和其他的孩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对老师也是敬而远之。结果老师误以为她十分矜持,其实她感到十分孤独,所以才不合群。父亲每天都回家吃晚饭。自从她懂事以来,凯瑟琳第一次感到她们和别的家庭一样,真正的有了一个家。星期天他们三人经常去米勒海滩租马,然后沿着那些沙丘溜达上一两个小时。凯瑟琳在加里生活得很愉快,但他们搬到那儿六个月之后,父亲又失业了,他们只得搬到芝加哥郊区的哈费。学校早已开学,同学们都交上了朋友,作为新来的女生,凯瑟琳又被挡在他们的圈子之外。在别人的心目中她是一个孤独的人。孩子们因为有了自己的圈子而感到安全,经常走到这个瘦弱的新生面前冷酷地奚落她。
在以后的几年里,凯瑟琳以冷漠为盔甲,使自己免遭其他孩子的攻击。当这层盔甲被戳穿时,她就机敏地以犀利、尖刻的语气进行回击。她的意图是疏远那些折磨她的学生,这样他们就不会来给她添麻烦了,但却出乎意料地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效果。
她参加了校报的编辑工作,她的第一篇评论是评她的同班同学演出的音乐剧,她写道:“汤米·贝尔敦在第二场中独奏小号,但是他把这场戏给吹了。”
大家都引用这句话,而且最令人惊讶的是,第二天在礼堂里,汤米·贝尔敦走到她跟前,告诉凯瑟琳他感到这句话讲得风趣极了。
英语教师布置学生阅读《霍雷肖·洪布鲁尔船长》。凯瑟琳讨厌这本书。她的读书报告里有这么一句话:“他的绳索已磨损,他的帆船更破旧。”这句子正好与谚语“他急躁易怒,但无恶意”在英语中是谐音。她的教师周末经常去驾驶帆船,给她打了个“优”。同班的学生开始援引她的话,不久她就被公认为学校的女才子。
那一年凯瑟琳十四岁,她的身材已经显示出她马上就要长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她经常连续几小时在镜子里端详自己,盘算着如何改变镜子里映出的令人沮丧的容貌。她内心自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