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钱鬼
“哦,恐怕不行。”红脸膛神父笑着说,“因为我不太会玩。”他又说,“不过我倒是和神学院的兄弟玩过一次‘惠斯特’。”
“规则一样,神父!”法官说,“学过就不会忘,就是5张牌;如果你一直觉得牌不好可以模新牌,5张为止。然后你算计一下你手里牌的好坏,如果好,你就押比我们的好;如果不好,你别下注,然后扣牌。”
“我拿不准下注啊!”神父没有把握地说。
“这只不过是火柴棍,神父!”奥康纳说。
“不会有人要花招吗?”神父问。
奥康纳不满地瞪了一眼,科明法官不以为然地笑了。
“不会耍花招。”他说,“你拿的牌是有严格分值的,瞧……”
他在公文包里翻了一阵,然后抽出张白稿纸,从内口袋里掏出贴金自动铅笔,他开始在纸上写,神父凑过去细看。
法官说:“最大的牌是至尊同花顺,意思是5张牌,同花顺次以A打头,既然得按顺序那就是说,其它的必须是K、Q、J和10。”
“我猜是这样。”神父领会地说。
“然后是四条。”法官边说边在至尊同花顺下写着这几个字,“那就是字面意思,4个A,4个K,4个Q依次到4个2,不必管第五张牌。当然了,4个A要比4个K和其它的都大,懂了吗?”
神父点点头。
“接着是葫芦。”奥康纳说。
“不对,”科明法官纠正说,“伙计,接着是一手同花顺。”
奥康纳拍了一下脑门,就像有人承认自己犯傻那样。“的确,那对。”他说,“你看,神父,一手同花顺就像至尊同花顺那样,只是不以A打头,但5张牌必须同花连续。”
法官在纸上“四条”下写上了他的解释:现在才是奥康纳说的葫芦,意思是3张同点和两张同点构成的5张牌,如果3张牌是10另两张是Q,这就叫葫芦。3张10和两张Q。
神父又点点头。
法官接着往下列,解释着每种牌,从“同花”、“顺子”、“三条”、“两对”、“一对”到“单张A比大小”。
“那么,”列完后他说,“显然了,‘一对’、‘单张A比大小’或是杂牌通常叫做臭牌,是很糟糕的,你不要在它们上下注。”
神父盯着单子,“我能参考一下吗?”他问。
“当然!”科明法官说,“你拿着吧,神父,当然可以的。”
“那好吧,就看成只是赌火柴棍……”神父说着就加入进来,偶尔的友谊赛毕竟不是什么罪恶,赢火柴棍也不是罪过。他们把火柴分成三等份,开始打牌。
前两把神父早早扣了牌,看着另外的两个叫牌,法官赢了4根火柴,第三把神父脸色一亮。
“这该是好牌吧?”他边给那两人看牌边问。牌不错,是葫芦,J和K。
法官懊恼地扣下自己的牌。
“是,这很不错了,神父!”奥康纳耐心地说,“但你不应该给我们看,明白吗?因为一旦我们知道你有什么,如果我们的牌没你的好,我们就不下注,你自己的牌应该……对了,就是应该保密。”
这让神父懂了,“应该保密!”他重复着、“啊,我明白了。一个字也不告诉别人,嗯?”
他为此道了歉,他们又开玩了。到瑟勒斯的60分钟里他们玩了15把,法官的火柴堆成了小山,神父快输光了,奥康纳也只剩了一半,他时不时地出错;神父看上去不知所措;只有法官起劲地玩着,用那训练有素得法律脑瓜算计着出牌,估量着让步余地。牌局恰当地证明了他的头脑胜过运气的理论。刚过瑟勒斯,奥康纳看上去在走神儿,法官不得不两次提醒他回到牌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