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房与民主
多的“政治解决”。在这个信手拈来、可有可无的伪民主程序面前,坐收“公共利益”红利者必然是坐山观虎斗的开发商与相关权力部门。这种虚置民意的冒牌民主因此变成了算计社会、瓦解社会甚至使社会族群对立的工具。
民主,和其他许多价值一样,是全人类共享的文明成果。作为一个政治文明后发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没少进口民主零部件,也试图组装,但是最后多半走了样,不是装错了零件,便是放错了地方。比如说价格听证会,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中国后,十有八九最后都难逃“听必涨”的宿命。在很多地方,价格听证会不但没有真正起到保障民权的作用,反而为相关部门的“为所欲为”提供了堂而尽之的辩护——人民需要涨价,政府顺势而为。同样,当“超女民主”席卷长城内外,黑龙江省也出现了惊动全国的“报纸选票民主”,为选优秀人物,一份普普通通的报纸竟被炒到50元。当公民的评议权被附着在报纸上随意转让与买断,所谓“民主”不过是挂在公意羊头下的狗肉。
俞可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并由此引发争论。其实,不管民主是个好东西,还是个坏东西,民主首先得是个东西。如果民主连东西都不是,恐怕应该讨论的就不是民主的好坏问题,而是民主的真假问题。当有关部门虚拟出一个莫须有的“公共利益”来让酒仙桥的拆迁户们“公投”,“私权充公”的程序其实已经启动。显然,这种假借公意试图通过投票来损害他人权益的所谓“民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更不是我们这代人或上几代人所盼望的民主。按照托克维尔的理解,“酒仙桥式民主”充其量属于“多数人的暴政”。在我看来,这是有人在酝酿一场“多数人参与的有道德的抢劫”。
案例3:后安岭婚变
2008年9月,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后安岭村开始新一届村民代表选举。不料随之而来的是该村近二十户村民同时“闹离婚”。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是通过离婚的方式实现夫妻分户,从而增加选票,选出自己支持的村民代表。
此番“后安岭婚变”难免让人想起贵州农民“分公章”以限制公权的故事。它们同样都发生在农村,同样关乎权利或者权力的“算计”,而且这些“算计”都近乎粗陋。但是,你也不得不承认,正是这些“原生态”的拆分与重组,为我们毫无遮拦地展示了这个转型时代特有的分分合合。
对于“后安岭婚变”,许多人从中解读出不少积极意义,认为它从侧面生动地反映了基层民众依法参与、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热情,表明了他们“不惜代价”维护自身民主权益的决心。
在中国,通过离婚来获取更多的权利早已不是新闻。比如,2005年8月,为帮助下岗职工特别是单身下岗职工再就业,位于河北省任丘的华北油田管理局规定允许离婚的下岗职工(视同单职工)重新上岗,但以离婚证为准——政策一出台,许多职工选择了“突击离婚”。同样,2007年5月,宜宾县革坪村上百对夫妻相继闹起了“突击离婚”,个别家庭甚至还出现父、母与儿、媳双双离婚的情况,原因是离婚者可以在即将到来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获得奖励和补偿。
民主的发展同样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它同样为我们见证了“从户到人”的转变。在我看来,这种以户为单位的选举方式,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重温了世界历史上的“消极公民”与“积极公民”等民主实践的缺陷。比如在十九世纪初的法国,由于穷人和妇女作为“消极公民”被剥夺了选举权,这种选举实际上是以“富户”为单位进行的。从这方面说,西方民主进程可以概括为从“富户”扩大到“户”再落实到每一位公民。
回到后安岭。今天以户为单位分配选票与上述消极公民和积极公民无疑有着本质区别,但必须承认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