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社会
一场新的改革已经开始。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提出“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藉此强调全民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显而易见,自“治理”概念大行其道以来,以人类幸福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世界政治出现了某种融合的趋势。当中国人将目光投向欧洲改良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内涵时,世界同样发现,这个为某些西方媒体所担忧的、“滑向野蛮资本主义”的中国,已经开始新的旅程,在“社会主义”中重新寻找和发现“社会”的价值。
有主义,无社会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道路,“社会建设”的首次着重提出,或可视为中国政府职能回归的标志性事件。这也是一场历史性告别的开始,即中国政府将逐步告别过去国家至上的单向度思维,开始了以个人社会权利为中心的整体性建设与改造。在完成对改革前“革命第一”的政治主导型全能政府以及随后“效率优先”的经济主导型政府的超越后,中国将从此进入“共建共享”公民社会的宽阔之境。
社会学将组织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政治组织、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百余年来的中国风雨沉浮、兴衰荣辱,即是围绕着三者之间的权界展开。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政治组织在1949年确立自己的权威。然而,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原因、国际环境以及观念上的误区,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同时被纳入政治组织之中,并形成了改革开放以前掌管人民一切生活的全能型政府。在这种全能体制下,政府几乎无一例外地包办了经济与社会的所有职能,使之成为权力的附庸与延伸。所谓“单位办社会”便是这一体制的集中体现与概括。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此一阶段“社会主义”所见证的正是“有主义、无社会”的悖论。
单位办社会,意味着单位是城市居民唯一经济来源,包括住房、医疗费用、副食补贴、退休金等福利也来自单位。企业不仅是一个生产组织,而且还是政府的一个附属机构。企业不仅要接受政府分配的计划生产,还要协助政府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管束。在人还不是完整的“权利单位”,而只是“单位人”时,政府正是通过单位实现对社会成员的管理。同苛严的户籍制度一样,档案管理制度的存在不仅不会增加公民的任何权利,相反,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往往只能通过单位证明才能获得。
直到今日,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执法时,仍然习惯于将企事业单位视为政府的附属机构,仿佛它们是维持公共秩序的派出所。诸如上海推广的“闯红灯职员照片送达单位”、南京“行人闯红灯,单位扣奖金”以及郑州“行人闯红灯单位受罚”等规章的出台,本质上更是将“社会人”拉回单位再做“单位人”。
今日中国正在走向开放时代。同单位一样,在旧有的计划体制下,经济组织的各种经营活动与分配都受命于政府。经济组织只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垂直的单向关系,不同的经济组织之间缺乏横向联系,各个组织都是相对封闭的。换言之,这是一个以权力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星状体社会,权力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与纽带。
哈耶克曾将社会主义视为“高尚而致命的自负”。此论正确与否姑且不论,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公权力企图垄断一个国家所有的事务,则是一种“不高尚的致命的自负”。历史证明,在全能政治下,为了永远拿冠军,政府不仅当裁判、下场踢球,而且还会绞尽脑汁包揽对方球队的训练与挑选。
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随着大批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的形成,资源配置良性发展,社会组织功能分化。与此同时,许多权力部门开始失去原有的利益,一些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甚至下海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