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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与民富论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人满怀忧患,许多人甚至担心黄色文明的中国可能在全球“蔚蓝化”的进程中失去“球籍”;二十年后,有关“大国崛起”的种种讨论则从另一个侧面见证了中国人正在重拾自信。显然,这一心理变化主要有赖于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然而,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注意到,国家崛起并不必然导致国民崛起,国家有钱并不必然意味着国民有钱。

    1776年,也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亚当·斯密出版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有力推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经济学著作在中国被译为《国富论》。然而,结合斯密提倡的经济精神,不难发现,书之关键仍在于“民富论”与“均富论”。斯密说:“哪里有巨大的财富,哪里就有巨大的不平等。有一个巨富的人,同时至少必有500个穷人。少数人的富有,必定是以多数人的贫困为前提。”

    任何时代,只有货真价实的“民富”才可能有真正的“国富”。同样,一个社会致力于民主、民权等追求时,也不会割裂“民富”理想。事实上,“民富”不仅意味着个人生活与理想的实现,更蕴藏着一种社会抱负。用斯密的话说,虽然每个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像“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如果政府掌握大量财富在自己手里,国家将会失去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而如果是国民来支配这些财富,反而会在财富的自由流转中增进社会福祉。

    社会分红:阿拉斯加的光荣与梦想

    上海市政协委员邢普在2008年两会上正式提出: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分享财政收入的高增长。在这个更多是强调纳税义务而非纳税权利的时代,人们似乎习惯于政府“取之于民”,邢普委员建议政府“还钱”,难免给人一种“不严肃”的印象。

    然而今日世界昌明,“找政府分红”与其说是天方夜谭,不如说是国际惯例。此前不久,新加坡政府公布了“政府盈余全民分享计划”,仿照企业将盈余回馈给股东的方法,给国民发了一个相当于43亿人民币的大“红包”。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紧随其后,因巨额财政盈余而准备退税400亿港元,退税率高达75%。为了刺激美国经济,布什政府提出了1450亿美元的减税计划。

    尽管提案看似异想天开,但不得不承认,无论其结果如何,“给每个人发放1000元”的提出便已经是一次观念的胜出。而写在这个建议背后的更是沉重的时代之问,即我们能否建立一个可以实现社会分红的政府,以及需要一场怎样的国家伦理的革新。

    “社会分红”是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于1938年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中正式提出。早在1936年,米德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一书中已提出“社会分红”的构想。在米德看来:“国家将从投入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获得利润。它可以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消费者,将另一部分作为对社会化企业的再投资。”两年后,米德在《消费者信贷和失业》一书中进一步明确将直接分给每个公民的“社会分红”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还能使它起到在经济萧条时期的扩大消费的作用。

    这方面,最有典型性和启发性的个案莫过于来自美国阿拉斯加州的实践。1968年普拉德霍湾发现了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由于普拉德霍湾的土地属于阿拉斯加州州政府所有,次年9月州政府通过油田的租赁获得9亿美元的收入。为了避免这笔巨大的公共财富被花光,阿拉斯加州州长哈蒙德提出用这笔钱建立永久基金以造福阿拉斯加的后人。这就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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