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与民富论
政府有多大?
著名学者陈志武在《政府有多大?》中这样写道:2007年,中国财政税收增加了31%,达到万亿元,占GDP的21%,相当于同年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亿农民的纯收入。也就是说,政府一年花的钱等于亿个城镇居民、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
这位耶鲁大学教授对中美两国财富在民间和政府之间的分享结构进行了对比:在美国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美国政府基本没有生产性资产,即使土地也只是少量。与此相反,在中国超过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正因为中国太多的收入和资产财富掌握在政府手中,而不是将更多收入、更多资产由私人去消费、去投资,使跟民生贴近的服务业难以发展。”
政府为什么“越做越大”?政府权力未受到有效约束无疑是主因。除此之外,至少还有两个观念上的误区。其一是“国富先于民强”。由于事事“以国家为重”,而政府又是国家的“代理人”,所以政府与民争利不但不可避免,而且具有某种正当性。显然,这一倾向不仅体现在国家对某些领域的垄断,同样体现在一些具体的公共政策上。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不少调控政策,不乐见的是,许多政策收效甚微之余,却让政府尽得好处。比如2006年名义上为了控制房价而对五年内二手房收取的5%的营业税,不但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房价突飞猛进地上升,反而因为这一进一出的税收使房价变相上涨一成。同样,“为股市降温”而上调印花税使2007年印花税超过2000亿元,较前一年增长了10倍。从成交额和税率算更超过了过去十六年的总和。“管理就是收费”如今变成了“调控就是增加社会成本”。这种既能“偷懒”又能尽得好处的调控,其所损害的必然是社会财富的增长和正在形成中的资本市场。
这种暧昧同样体现于“监护人政府”这一角色上。和“守夜人政府”不同的是,“监护人政府”认为自己较“未成年社会”更会花钱,更目光远大。在这样的“大政府,小社会”时代,社会就像是财务不能自理的孩子,必须将自己尽可能多的劳动所得或者财富压岁钱般通过各种渠道上交给国家(政府),由国家(政府)统一保管和支配。显然,在这里,政府多多益善地掌管钱财并非只是因为“贪婪”,同样源于某种“监护逻辑”,即政府自信能够代替民众花钱,而且花得更好。然而,人性的常识却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在花自己的钱的时候才更注重收益,更精打细算。当然,这里所谓的“钱”,实际上并不只是货币,同样包括土地、审美以及公民应有的其他权益。
“发放1000元钱”式的社会分红究竟有着怎样的时代内涵?不难发现,这里的“发放”实为“返还”,因为相较于国家或者政府而言,每一个具体的、有血有肉有力气的国民才是社会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回顾三十年的改革沉浮,中国改革的一个大脉络就在于将原本属于民众的还给民众。这是一个未竟的价值回归之旅,是在政治上还权于民和经济上还利于民的渐进之旅。而中国改革的成败得失,最终仍决定于社会是否获得这一关键性成长。
从“薅社会主义的羊毛”到“薅社会的羊毛”
在2008年3月22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谈到两个涉农观点:一是要调整理顺务工和务农收入的比价关系,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降低劳动力成本所推动的通胀压力;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的进口,严格控制农产品出口,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增加农产品的供给。
许多人会为政府官员以降低通胀压力为名抑制“农民工收入过快上涨”感到惊讶。事实上,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8年《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