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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大马士革的道路
    在我对这部小说选集的介绍中,我向诸位谈起过菲利普·克拉斯,以及他对我小说的影响。我还提及过影响非凡的第二位作家。事实上若不是因为他,我根本不会成为一名作家。他就是斯特林·西利范特。

    以下介绍一点背景。

    在早些时候,我曾说明过我父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去世。我母亲不能在上班的同时照料我的生活,因此将我送进一家孤儿院,当时我大约4岁左右。我对那位最终到孤儿院认领我的妇女究竟是不是将我送到那儿的同一个人,尚心存疑虑。不过让我们假定她就是。结果她在挣钱谋生的同时,仍无法照看好我,便安排我去一个门诺派教徒农场生活。

    在那儿我对自己归属问题的迷惑有增无减。一年四季周而复始。每个周五我被送上一辆大巴士开到城里,在终点站那儿母亲等候着我。每个周日,我又上一辆大巴士回到那个农场。有个小孩在另一农场寄宿,有一次沿着公路走时被一辆轿车轧死,母亲才决定把我带在身边一起生活。

    如今,她改嫁他人——这给我带来一位父亲,她后来这么解释说。我当时非常渴望得到一位男性权威人物的爱,可惜她的新丈夫并未准备填补这个角色。如果我喊他一声“爸爸”,看得出他很不舒服。在以后的数年内,我一直将他视作陌生人。那场婚姻本身并不成功。母亲与我继父之间争吵不断,以致我对青年时代的记忆多半是一种恐惧。有许多个夜晚,那种争吵声震耳欲聋,使我不由得担心起自己的安全。我模仿影片中的场景,将几个枕头塞在床上的毯子下面,使其看上去好像我还睡在那儿。接着我爬到床底下去,在一个我希望得到保护的空间内断断续续地睡觉。

    我们住处的楼下有一家酒吧,后来是一家汉堡包小店。我家没有足够白勺钱去买一台电视机或安装一部电话。作为星期六晚上的娱乐,我在收音机里听《枪烟缭绕》和《人猿泰山》,与此同时还注视着楼下胡同里那些酒鬼的殴斗。曾有一次我母亲出门去使用胡同里的付费电话,不料一颗流禅击碎了公用电话亭的玻璃。

    我年纪渐长,发现了世间还有电影这种东西的存在。那些年代里,影剧院犹如宫殿一般,观众们不会在里边喋喋不休地嘈杂。为了挣钱去看电影,我在保龄球馆里为人家扶起被击倒的球柱。如果得不到那份工作,我将站在拥挤的公交车站假装没有了车费。总会有那么一位好心人给我15美分,得到它后我会立即去一家电影院享受。

    在电影院里,我坐在银幕前的黑暗中,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看了一场再看一场(那时他们时兴连放两部故事片),有时故意不出场,将同一部影片看两遍。到底是什么影片对我无所谓,尽管说实话对剧中的许多热吻镜头,我并不着迷。真正重要的是我可以逃离现实生活。

    回顾往事,我原本想成为一名小说家,让别人转移对现实生活的注意力,这好像有点合乎逻辑。不过在那段时间,我太茫然了,以至于不知道自己想干啥。我曾与一帮街头团伙为伍。把上小学看做是对我消闲时间的干扰。到了中学时代,我稍有好转。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在改善,于是搬迁到郊区的一所小房子里。家里父母之间的纠纷也减少了。尽管如此,到升十一年级时,我还是一事无成。

    在1960年秋天,除了对台球房和一天8小时电视节目外,我对一切都不感兴趣。我发现自己(就像平庸的扫罗(保罗信基督教前的名字),正在去大马士革的途中)好似被改变我生活的一声惊雷闪电所击中。甚至直到如今,我仍能准确地说出这电闪的日期和时刻——10月7日,星期五,晚上8点半。

    那道闪电来自我的电视机,来自一部名叫《66号州际公路》的电视连续剧的第一集。

    那部电视剧讲述了两个小伙子,他们模仿杰克·凯鲁亚克,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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