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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的陷阱
    丹尼斯·埃切森既是一位天才的小说家,又是一位受尊敬的短篇小说集的编辑。1991年,为了汇编他的《黑暗大师》系列小说的第三卷,他约请我和其他几位特约撰稿人——克莱夫·巴克、斯蒂芬·金、迪安·孔茨、卡罗尔·奥茨以及更多的人——从我们的作品中选出最喜欢的一篇。他还要求我们写一份附言,解释为什么选这篇。下列文字便是我的遵命之作。

    一位作家如何从他或她正努力完成的许多作品中选出其代表作?在选择这篇《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1983年)时,我重读了其他几篇小说,最终选定用这篇。不仅因为它是我所写的最为恐怖的(虽然我确实发现自己起了鸡皮疙瘩,但未达到那篇《为了这些和我的原罪》,或者那部长篇小说《证言》中间部分描写所引起的寒战的程度),也不仅因为它的风格属于实证性的(如《隐藏的笑声》那样),而的确因为这个故事很典型化,是我反复使用的技巧和主题的一个典范。

    让我们先谈谈技巧。像许多小说作家一样,我发现写小说一个很大的难点在于遵循浓缩的原则。这里有个颇具讽刺意味的例子。70年代早期,我初次写作的是,当我把它交给经纪人时,我做了个压迫感非常强烈的噩梦,所以我照此写了一篇名叫《滴水》的短篇小说,被《埃勒里·奎思神秘小说杂志》购买了版权,成为我第一本商业意义上的书籍。两周后经纪人打电话告诉我有位出版商接受了。其他作家会理解《滴水》对我而言永远有特殊意义——它使我梦想成真。

    我致力于下一本书时(通常会发作可怕的第二部小说综合症:我还能再写吗?),却没有做过短篇小说的噩梦。而作为第二部长篇小说的《证言》,继续给我出难题,加剧我的不安全感。我渴望写出另一部短小、精悍的作品以获得满足感,证明“我能碰运气在两三天搞定”,成为一个催眠术士、魔法师、故事大王。

    当时我是依阿华大学文学系的一名教授,凑巧在准备一门课程,我便选择罗伯特·布朗宁的《我最后的公爵夫人》作为教材,感受到一种豁然开朗的刺激。你知道,《滴水》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但我由于对亨利·詹姆斯的崇拜,始终对第一人称的叙事文体抱有怀疑。

    那位“大师”评论他那部无与伦比的长篇恐怖小说——《转动螺丝》时,称其故事为“不经意的陷阱”——那是因为第一人称的写法,使人难以判断讲述者对其所遇见的鬼怪的描述是真是假,或者怀疑他是否无可救药地发疯了。詹姆斯实际上并不看重第一人称叙事的写法,称之为“陷阱”,因为用这种手法,读者惟一感兴趣的是:判断故事中的“我”是否在自欺欺人,是一个说谎者呢还是狂人。

    因此我怎么能把自己凭直觉去重复、去建立的我在《滴水》一书中所运用的技巧,我感到被迫使用的技巧,被我心目中的一位文学大师所否认的那种技巧,贡献给“黑暗大师”系列作品选集呢?罗伯特·布朗宁的《我最后的公爵夫人》提供了答案。它被称为一种“戏剧性的独白,”为其创作增光添彩的一种技巧,不是用于剧本(角色的内心独白是约定俗成的),而用于一页文字或一首诗歌中!“挂在墙上的画像是我最后的公爵夫人”,布朗宁开创了,或者说他小说中的主人公实践了第一人称的流派。我还想到,文中的叙说者是谁呢?读者如何碰巧听到这些话呢?这种技巧虽然不可信、不自然,却效果奇佳。与此同时,我又爱上詹姆斯·M·凯恩的长篇小说。“大约在正午时分,他们将我从装干草的卡车上抛下来。”这就是《邮差总按两次铃》的开篇语,空前伟大的惊悚小说中空前伟大的开篇句。但凯恩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没有对虚构中的盯着舞台的观众发表讲话。不,那个听天由命的入侵者或罪犯像在写自供状一样在写小说,顽强地冷静地等待着因谋杀罪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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