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万港元买张“贼船票”
房地产代理业有一句很出名的行话:“没有卖不出的房子,只有卖不出的点子。”的确,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代理是一个低资本、高智商的行业。相比较,代理商与开发商的职业要求则有很大的差异性,甚至算得上是一河之隔两重天。在房地产代理业无人能敌的邓智仁一旦转入开发商的角色便显出其底蕴的浅薄和经验不足了。
邓智仁以区区8000万港元智取玫瑰园的开发权,可谓一战而胜,极其漂亮。要知道,当时正是北京地皮大涨之际,同城另一个由港商投资的项目仅前期铺垫费用就高达2亿元。当时曾有人对邓智仁的“鹊巢鸠占”颇有微词,邓智仁则以自己的一套经商哲学振振有词地反驳:“在商业竞争中,没有道德可讲,我们都要按政府制定的游戏规则来玩,如果我违法了,你可以去告我。靠道德约束市场竞争根本不可能,也没有意义,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懂什么叫竞争,他们不会玩这种游戏。”
香港来的邓智仁是一个喜欢把聪明和狡猾写在脸上的人,可是,“会玩游戏”的他万万没有料到,那个被他阴柔一掌推出玫瑰园的刘常明却是一个比他更不讲道德、更会玩游戏的人,他留给邓智仁的决非是一个开满花朵的家园。在某种意义上,他的阴影一直幽幽地笼罩在邓智仁及所有跟玫瑰园有关的人身上,至今未散。
在法人、董事长的宝座上还没坐暖屁股,邓智仁就突然发现,刘常明提供给他的许多批文竟多处违规,玫瑰园的销售许可证是刘常明打通高官关节由北京市特批的,可是审批文件则是昌平县的地方文本而并未得到北京市政府的复核,其中绝大多数为越俎代庖之作,也就是说,玫瑰园的合法地位尚有待重新确立。这显然是最让邓智仁大吃一惊的事,在北京没根没底、原本指望靠刘常明的钻营借梯上楼的他很快掉进了跑批文、走关系的恼人漩涡中。
此外,刘常明留下的一堆烂账也超乎邓智仁的想象。别墅还没卖出几套,经济纠纷就已经冒出10多件了,邓智仁大叹苦经:“接过来以后,很多烂事都落在我身上,跑批文,清烂账,搞得我焦头烂额,这些实在不是我的专长。”他已隐隐感觉到,他处心积虑花8000万港元买来的可能是一张上贼船的船票。
就在邓智仁为玫瑰园的合法身份四处钻营的时候,中国经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规律再度应验。由于各地脱离实际大上工程,以致通货膨胀提前来临,宏观景气突然逆转,中央在无奈之下提出了“宏观调控,治理整顿”的方针,并严令停建“楼堂馆所”,像玫瑰园这样的外销别墅项目首先遭遇冲击。银根紧缩导致业已开工的玫瑰园停停建建,陷入进退无度的窘境,邓智仁只有拿利达行的钱一次次地给玫瑰园输血,那些他十分“轻易”地赚来的钱现在又十分轻易地掏了出来。其间,玫瑰园的另一家大股东又频繁发生变更,人进人出,转来转去,利达行的股份增加到了90%,玫瑰园真的成了邓智仁一个人的事了。
此时在中国民间流传着很多民间谚语,其中很出名的一句是:“到北京才知道自己官小,到广州才知道自己钱少,到海南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在大北京沉浮了一段时间的邓智仁也意识到了“官效应”的重要。为了取得土地出让证,他四处寻找有较深政府背景的公司做靠山,可是在与这些公司的合作中又屡屡受骗吃亏,打起官司来更是回回落败,他终于明白在高深莫测的北京城,有些人是惹不起的,有些事是干不得的。他颇为感慨地对朋友说:“在内地做房地产,不仅要应付市场,还要应付政府、应付银行、应付形形色色的人。我已经厌倦与人打交道……香港人喜欢用法律解决问题,但我们告到法院就从来没有成功过,还要赔进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在内地当被告固然不好,当原告更辛苦,很多时候,等待比出击更重要。”
日后曾有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