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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万港元买张“贼船票”
人士假设,如果没有刘常明的这些批文猫腻和烂账,玫瑰园是不是就俏丽可人了?有很多专家对此表示怀疑。他们认为,邓智仁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战略判断的大错误。用万科掌门人王石的话说,玫瑰园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注定的败局。据他分析,玫瑰园占地面积近50万平方米,而迄今上海或北京成功的别墅项目很少有超过10万平方米的,因此玫瑰园的当量之大超出了正常的市场容量;其次,玫瑰园以外销为主打目标,而哪怕是在深圳这样毗邻港澳的外向型城市,楼市的外销比例也不过10%。因此王石认为,刘常明和邓智仁搞玫瑰园项目是被房地产泡沫繁荣的假象所迷惑了。

    1994年9月,在邓智仁的上百次奔波下,北京市土地管理局终于与利达公司正式达成土地出让协议。根据规定,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利达公司向土管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每平方米300元,共计1.5亿元,到1995年底分3笔付清。

    一面要支付源源不断的工程建设款,一面要付清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深陷玫瑰园的邓智仁欲哭无泪,此时刘常明已魂归西天,他想要掐人的脖子都不知道该找谁了。为了让游戏继续玩下去,他只好走上负债经营的道路。其中第一笔债务即向北京一家有“背景”的公司借债1720万美元及3422万元人民币。在银根日趋紧缩的大氛围中,邓智仁的这些借款都是通过非正常渠道拆借的短期高息资金,他不熟悉大陆在资金运作中的种种猫腻,这些钱层层转借到他手上,已是息上加息,高得吓人。他贸然闯进这个圈子,看得心惊肉跳,借得胆战心惊,不知不觉中已是债台高筑,欲罢不能了。

    1994年底到1995年上半年,北京房地产市场滑入空前低谷,市场异常萧条,豪华别墅和高档公寓更是全面滞销。邓智仁纵有天大本事也无力回天,玫瑰园的销售陷入停顿,此时此刻,利达公司拆借的短期高息资金陆续到期,邓智仁根本无力偿还。邓智仁只好转变战略,开始将玫瑰园从外销转向内销。他发现,外销楼盘市场空间非常有限,众多开发商争夺一个狭小份额,势必打得头破血流,内销市场则相对广阔,而北京楼价居高不下,说明有潜在需求支撑。这一判断应该说是明智的,可是这位具有超人敏锐眼光的代理商在具体的开发经营过程中却又暴露出管理经验不足的弱点。

    为了推动内销,邓智仁把他在香港的一批售楼明星“空降”到北京,希望在短时间内毕其功于一役。这些香港职员当时月薪都在5万—6万元,加上住宿和往返机票,每个人平均每月要花掉公司9万元以上,这笔钱至少可以雇用10个有能力的北京人,人员成本的高昂直接导致公司竞争力的下降。同时,香港来的管理人员又与当地人发生文化和观念上的冲突,内地人员工作干得出色却薪水拿得极低,积极性受挫;而香港来的策划人员则不清楚内地市场的千差万别,以香港弹丸之地的规律硬套到大陆市场头上,以致利达公司很快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邓智仁步入他职业生涯中最黑暗的时期。

    到1995年秋天,利达公司已先后向玫瑰园注资9000万港元,再往后就弹尽粮绝了,那笔巨额的土地出让金也在缴纳了8100万元之后,就再也难以为继。怎么样的市场,造就怎么样的商人,穷途末路的邓智仁发现他似乎并不适合北京这样的城市,商人的本能让他不由自主地寻找另一位像刘常明那样有“另类本事”的人。于是,一个叫梁振山的人就走进了玫瑰园。

    山西人梁振山自称是一个很有“上层”背景的人,调动亿万元的资金在他看来易如探囊取物,而这些本事却正是邓智仁梦寐以求的。梁振山被任命为玫瑰园公司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便是对外融资。

    可是,邓智仁很快发现,天下所有的“刘常明”都有着同样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性格,在这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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