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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875年:买办救国
    center">非富无以保邦,非强无以保富;

    center">初则学商战于外人,继则与外人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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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观应《救时揭要》1873年

    李鸿章看中的两个买办,一叫唐廷枢,一叫徐润。他们是晚清“四大买办”中的两个。

    在很多教科书和历史读本上,买办是一个遭人鄙视的贬义词,对它的定义是这样的:“外国侵略者从雇用买办从事侵略的活动中得到了好处,逐步形成为一种代理制度,这就是买办制度。以后,外国侵略者与中国人打交道都照例物色代理人,而那些为外国侵略者服务并甘心充当他们代理人的中国人,如为军阀向帝国主义借外债、买军火的经手人,在帝国主义同反动政府之间担任穿针引线、谈判卖国条约的政客,以及贩卖帝国主义腐朽和反动文化的掮客,都称之为买办。买办这个名词,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便被赋予广泛的意义,成为极不光彩的帝国主义奴才和爪牙的通称了。”

    “买办”,Comprador,原本是葡萄牙语,用现在通俗说法,就是跨国企业里的中方职业经理人。在当年上海,它被翻译成“糠摆渡”,也就是中洋之间的桥梁。

    1757年,乾隆二十三年,清政府限定广州为全国惟一正式许可的对外通商口岸,并制定十三家官牙行经营和管理进出口贸易,实行国营的贸易垄断,这就是所谓的“十三行”。“十三行”具有官商的社会身份,它们作为官设的对外贸易特许商,代海关征收进出口洋船各项税饷,并代官府管理外商和执行外事任务。“十三行”中的从业者因此成为第一批从事合法外贸的商人集团。到19世纪初期,十三行的商人财富已非常惊人,其中一个叫伍秉鉴的人,他在1834年的家产约有2600万两白银,几乎相当于清政府三分之一的年度财政收入,被当时的西方称为“天下第一富翁”。2001年,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将伍氏评为千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之一。(在这个榜单上有6个中国人,除了伍秉鉴,其余五人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绅、刘瑾和民国时期的“官商”宋子文。)

    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和上海为通商口岸,取消了“十三行”的贸易专营权。从此,那些财力雄厚、商业经营理念先进,而且拥有特权的跨国银行及贸易公司便成为了垄断中外贸易的主要势力,从“十三行”中散溢出来的人开始附依于外商,很快形成了一个新的群体——买办。

    晚清一代,很多商人——尤其是广东和上海商人——都是从买办起步的。

    由于洋行初萌于广州,继兴于上海,所以两地以及附近县城便成了出产买办最多的地方,其中最出名的有广东的香山帮、江苏吴县的东山帮和浙江的宁波帮等。《沪游竹枝词》谓:“糠摆渡名不等闲,宁波帮口和香山,逢人自诩瓜瓜叫,身列洋行第几班。”在晚清“四大买办”中,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均为香山人,席正甫为东山人。在上海,以宁波人的群体势力最为庞大,朱葆三、虞洽卿等长期把持上海商业总会的会长职务。

    很多西方学者在对晚清企业家的研究中,断定他们缺乏“企业家精神”。费维凯在对盛宣怀的专题研究中认为,官僚工业家“固执地缺乏主动性”,因为他们与中国上流社会体制的联系,尤其是他们接受古典儒家教育、参加科举以及担任政府官员的经历,妨碍了他们进行冒险,从而窒息了企业家精神的形成。马里恩·利维则从社会学的角度将这种缺失归咎于中国的家庭结果和家庭观念,他在《近代中国商人阶级的兴起》一书中认为,商人把资本用于追求绅士地位,“最成功的商人的标准,是他和他的后代不再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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