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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爬满虱子的“盛世”绸缎
757年,广州被确立为“一口通商”的地位,潘启敏锐地抓住了大爆发的机遇,他于1760年联合其他八家洋行向政府呈请复组公行,作为发起人,他被举荐为公行的第一任“商总”,在中方文件中他被称为“首名商人”,英国东印公司则认定“他是公行的大人物,行商中的巨头。”

    在经营上,潘启精于计算又非常敢于投入,是一位经商的天才。

    据潘氏后人编著的《潘同文(孚)行》一书披露,潘启因出过南洋,所以会讲西班牙语、英语和葡萄牙语,甚至能用外文写信,在美国的博物馆中还存有一封潘启用西班牙文写的信函,其笔触流畅,显然精于书写。因语言上的无碍,让潘启获得了更多的商业机会,时人称,“夷人到粤,必见潘启官。”

    18世纪中期之后,正值“康乾盛世”的上升阶段,来华外国商船大增,英国东印公司因国势强大而渐渐成了对华贸易的主角,潘启与东印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的关系。在当时的对外贸易中,茶叶是第一大宗商品,而茶叶贸易最大的风险是受潮霉坏,行商与外商常常就责任问题纠缠不清,潘启作出一个很冒险的决定,承诺无论是什么原因,都如数接受茶叶的退货。为了保证的质量,他还在茶产地福建武夷山拥有大片的茶园,自产自销,严管流程。在当时的欧洲市场上,只要贴有潘家“同文行”字样的茶叶就是品质的保证,可以卖出高价,英商在信函中写道,“在整个贸易过程中,潘启官从未有过掺杂欺骗行为,他的作为是诚实的。”

    同时,精通官场潜规则的潘启又在官商关系的处理上游刃有余,他通过行贿的方式从粤海关获得超定额的生丝出口特许,外商几乎无法从其他地方找到货源。《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就记录了这样一件事:1781年12月,有一位海关监督新官上任,他规定每艘洋船出口生丝不得超过100担,这让东印公司非常紧张,可是很快潘启就拿到了大量的生丝特许额度,因为,“他为此又付出了4000两银子”。

    潘启还非常善于接受新的商业观念。英国东印公司在对华贸易中使用了汇票制度,潘启目睹这种新的金融汇划结算方法的优点,便大胆引入到经营运作之中。在1772年,同文行在一笔巨额生丝贸易中,第一次接受英方的建议,使用伦敦汇票接受货款,这对于只知以现银为支付手段的中国商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在同文行的示范下,到1823年前后,异地汇票在英美对华贸易中已得到普遍的使用。

    如此精明大胆、善于钻营又敢于接受新事物的潘启很快成了行商中的老大,同文行售出的茶叶和生丝总量超过了东印公司采购量的一半,因此也获利最丰。

    在出任公行的“商总”之后,为了维持和巩固行商的垄断地位,潘启又着力推动了两个制度的确立。

    其一是保商制度。1775年(乾隆四十年),粤海关规定外船驶入广州时,必须有一位十三行商人予以担保,凡入口税均须经行商之手,行商承担的责任还包括:商品价格的制订,为外商代缴关税,代精英贸易事务,负责管束洋人行为等等。如果外商在华期间有任何违法行为,海关将对行商实施追究。这种独特的保商制度让十三行商人成为政府与外国商人之间的一个“媒介”,其职责加大,与政府和外商的关系进一步紧密,而权力和获利能力也随之迅速膨胀。

    其二是“公所基金”。1776年筹建的这个基金规定,公行的每个成员要把他贸易利润的十分之一交作基金,在必要时用于互助和应付官方的勒索。到1780年,公行还以附加税的方式向外商征收百分之三的“规礼”。

    潘启在商业上的卓越才干,让他在二十余年中一跃而成为中国南方最富有的商人,到他去世时,家族资产已超过1000万两白银。在英国东印公司的历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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